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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成為文林宛,台北市士林區全街廓對面公園捷運200公尺內SOGO旁都更案,請高手幫忙解答

基地面積970坪三角型完整全街廓住三之二(550坪)及住三(420坪),三面臨路42M,25M正對面大公園,16M
符合4,5樓老舊公寓方案,200公尺內有捷運,百貨公司,公園,大飯店
原容積工三,70年變更為住三,因此有F1原容大於法容問題,違建是77年以前蓋的有F6的問題
土地位於住三80坪地上物210坪不含(地下室12坪違建58坪一樓違建20坪)共計300坪
新屋成交價100萬,都更獎勵35%銷售係數1.65,可容移40%最高50%)
地主建商分配比68:32停車位50:50,容移0:100
可分得面積80*2.25*1.35*1.65*0.68=272坪含公設
原容積一樓加地下室(60+違建20坪+12坪)共92坪二樓以上208坪
四層樓有二棟一張建照,二層樓有一棟一張建照,頂樓都有加蓋一樓和一樓中間天井有加蓋
更新後分回一樓80*0.45=36坪含公設,二樓分36坪含公設,其餘200坪含公設在低樓層
請問如何談都更,因為分回還不如原有使用面積因此没有必要都更
違建如何談,一樓及違建如何談,頂樓違建如何談,F6可分多少,如何是合理分配
用權利變換好嗎?有可能住三變更為住三之一,或住三之二,還是商三或商三特嗎?
F1原容大於法容可分多少?
F2原10間房屋不足24坪可獎勵嗎
F6可增加多少?如何分配
不含公設分多少?
很多問題不懂請高手協助謝謝
2012-11-12 20:53 發佈

chieh666 wrote:
基地面積970坪三角...(恕刪)


問這麼多專業問題是很好, 請樓下回答

不過... 現在法規已經修改了,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便不能都更

所以你所要做的, 是要全體100%住戶同意後再進行跟建商談
買房切記莫慌莫急, 多調查多詢問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問這麼多專業問題是很好, 請樓下回答

不過... 現在法規已經修改了,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便不能都更

所以你所要做的, 是要全體100%住戶同意後再進行跟建商談...(恕刪)


是喔,我以為是改成由法院執行而已.
能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的都更分配才是最好的...希望這個案子不要有釘子戶!祝福大家囉!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問這麼多專業問題是很...(恕刪)


沒有吧,只說要把同意率提高到90%,想拆屋流程會更繁雜,並改由法院拆除而不是地方政府代拆。
似乎會有兩次公聽會,其中一次同意戶有撤回同意的權力。
不過法案尚未三讀,誰也不知最後法律條文究竟會如何。

不過樓主,違建部分本就違法,一般是不會換坪數給你,但是會依違建所使用的建材種類及違建坪數的大小換算錢給你。
但是,這一般也是頂樓一樓都更意願較低的原因之一,因為他們的使用坪數通常都大於合法坪數。
其實我比較建議樓主多和鄰居商討,不要怕流通資訊;建商最喜歡的就是一盤散沙互相隱瞞資訊的住戶。

chieh666 wrote:
基地面積970坪三角...(恕刪)


應該是土地位於蘭雅二小段,

正後方往三要蓋20來樓的那裏吧。

連劃定都未完成,

是否可為完整三角還未知呢,

煩請耐心等候。


目前談這些問題太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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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h666 wrote:
住三之二(550坪)及住三(420坪)


現在基準容積有改嗎??????

以現在的氛圍,別抱太大的期望會比較好一點
違建, 都更時不算錢的.

chieh666 wrote:
基地面積970坪三角...(恕刪)
賣SONY W80
都更案若分回的坪數比原來的小.要成功的機會等於零!
因為基地大部分是2、3樓或住三之二,所以大家想蓋並非不可能,如果擋住不蓋,對其他人不好,重點在如何談條件,容移不分合理嗎,建商說每坪造價250000我個人認為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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