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有誰能幫我解答合宜住宅條件的問題...?

因為我跟我女友打算結婚買房子,但是房價居高不下,看了很多間都覺得買不起,想去登記A7的合宜住宅,發現我的條件不符,請問有沒有什麼解套的辦法呢??!!麻煩各位幫我想一想~拜託了!!!

申請條件∕合格戶類別

家庭組成狀況 須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目前還沒結婚登記)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申請本證明者,家庭成員須無自有住宅
(祖父有把台中的房子登記在我名下,但因為我在台北工作,對我來說跟本沒有太大幫助,且因為名下有房,所以似乎沒辦法登記合宜住宅也沒辦法申請青年低利的購屋貸款)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目前未滿40歲)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父母健在,無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條件參考網頁:
http://ehi.cpami.gov.tw/Net/suithouse/suitable-prove_04.html
2012-11-04 1:21 發佈
你評估自己的條件,除了第一項可以解決。
其他都無法解套!
為何不把機會讓給其他更有需要的人?

在此建議。
1、預算不夠,房子就不要買在台北市。新北、桃園等地也可以參考一下!
2、將名下的房子賣掉,補貼你買新房子的頭期款,用你女友去貸青年購屋貸款,兩個人結婚一起繳房貸。
3、請符合條件的親友去申請合宜住宅,再請他轉賣給你。(但是不是有轉賣限制要先詢問)

mini13 wrote:
3、請符合條件的親友去申請合宜住宅,再請他轉賣給你。...(恕刪)


第二條可解:用女方的名義買。


如果這你都不肯,那就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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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中的房子先過戶給父母
2.跟女友先辦理結婚登記
3.戶籍遷出到目前的租屋處
這邊有詳細資料喔你可以參考看看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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