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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林苑王家想和解,學生會撤退嗎? 歧見的開始(2013/03/31更新)

王家本是不信任建商,對權利變換的價值有爭議,認為同意戶和王家被建商騙了,想爭個公平,



可是歧見消失,當王家想和解加入都更,都更受害者聯盟的學生會退嗎?

還是希望王家如都更受害者聯盟在營建署 2012/2/10 協調會上,建議王家簽切結書,畸零地無法改建自行負責。

為了反都更到底,讓王家的畸零地無法改建?



其實,王家的組合屋已經變成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組合屋了.....


王家人對於聯盟製造更多爭議,也無法忍受..






Hungyin Chen 製作懶人包



用懶人包號召抗爭



當初都更受害者聯盟以扭曲事實的懶人包號召抗爭,真相暴露,面對王家加入都更多贏的局面,目前學生進退不得



網友質疑都更受害者聯盟除了抗爭,無協調王家和建商歧見的能力,也無法提出畸零地如何重建的方案



都更受害者聯盟除了抗爭,無協調王家和建商歧見的能力,也無法提出畸零地如何重建的方案



韓國Style,韓國Style,韓國Style,
其實文林苑的抗爭模式是從韓國進口


變質的受害者聯盟一點都不受害
轉貼網友資訊,這是真的嗎??



為什麼學生可以不守法?破壞工地,在警局不用做筆錄。幕後有高層相挺,目前已知道情意相挺的相關高層,1.我們最重要的台北市議會副議長周柏雅先生;2.曾為某位議員助理,現為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研究員暨台灣大學城鄉所博士生陳虹穎(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94002897398770&set=o.196520353791561&type=1&theater




在不同場合抗爭的學生,可受到媒體關注



免費社團活動的場所



目前連反核運動旗幟也在工地的組合屋上飄揚



其實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理事長,彭龍三先生,彭氏家族本是永春都更案的引進者,其推薦的建商被社區居民投票否決,目前成為不同意戶
(資料來自永春社區警察宿舍都更同意戶自救會)





其實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理事長,彭龍三先生,彭氏家族自稱都更受害者只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
請看台北市議會的紀錄的紀錄。為民喉舌反對都更到底的彭理事長在自己給都市更新審議委員
會的紀錄中寫得很清楚:「雖然本人始終不願參與由森業為實施者的都市更新,要把我
跟家人劃出本案範圍之外也沒有什麼意見。但是本人位於政府所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內
,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我與家人受法令保護仍有更新的權利
。因此就算把我與家人劃出範圍,也需確保未來我可以自行辦理更新。


彭文亮在社區擁有二戶,其中一戶幾年前已簽都更同意書、領有租金補貼,卻也加入抗爭、玩「二面手法」,令社區同意戶無法忍受
報導



彭龍三先生,也是佔用鄰地40年,經過鄰居鑑界後,要回土地




但是抗爭13年後,彭家被劃出去,卻怪建商沒有誠意談。












2012-10-16 23:47 發佈
文林苑都更案,
真正讓王家無法退出都更的是,王家是沒有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錯失協調退出的機會,而王家確有收到都更開會通知。
而規劃排除王家的困難是,都更案排除王家的畸零地,讓畸零地無法改建違法。

---------參考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目前王家4戶,1戶已簽同意,2戶同意待溝通後簽同意,一戶態度已經軟化不再堅持,

就等著後續結果,大家一起幫他們的和解加油祝福,希望王家和36戶早日回家。





文林苑有解 王家:願意談
已有家人簽同意書 「不堅持原地重建」
2012年09月24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4/34530127
王家對文林苑都更案態度軟化,但王廣樹(右)昨仍堅稱原地重建。侯世駿攝
【施春美╱台北報導】台北市士林區王家因不願參與文林苑都市更新案,今年三月底住家建物遭台北市政府拆除,引發猛烈批評。聲援王家的學界及社運人士與建商樂揚建設半年來持續對抗,但近來王家態度已漸軟化,王家成員王國雄昨說:「只要建商來談,我就願意談。」王耀德稱過程實在太累,他也不再強烈堅持原地重建,讓此案出現曙光。

樂揚辦理都更的文林苑住宅大樓案靠近北市文林路,已取得基地三十六戶住戶同意改建,但範圍內的王家不願參與,多次溝通無法取得同意後,樂揚二○○九年向北市府申請依《都更條例》拆除王家建物,經最高行政法院確認北市府有權介入,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北市府動用上千警力驅離抗議民眾,拆除王家建物,引爆各界痛批濫權、違憲。

是誰簽署不透露
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事後自發在王家土地上蓋組合屋,多次與樂揚工人出現衝突;該建案遲無進展,三十六戶同意戶也組自救會抗議施工無進度,自身權益受損。
文林苑案基地面積五百八十一坪、共三十八戶,王家為其中二戶獨立房屋,佔地共四十九點五坪。王家有王廣樹、王耀德、王家駿、王國雄四人持分,原均不願參與都更,樂揚上月十六日宣布已有王家人簽署同意書,礙於保密條款不透露姓名,但四人均不承認。


北市府3月底派出千名警力驅除抗議民眾,拆除王家建物,現場引爆激烈衝突。資料照片
「抗爭過程太累」
北市都發局官員昨證實,已看到王家人簽署的都更同意書;樂揚更表示,已在洽詢第二名王家人簽署。王國雄昨坦言,若樂揚來談,他願同意都更;王家駿也說,之前樂揚態度太強硬,若願好好談,他也可談,但他不說明同意都更的底線。
原堅持原地重建的王耀德表示,抗爭過程實在太累,不再堅持此理念,但他父親王廣樹堅稱:「不管樂揚提出什麼條件,我仍只要原地重建。」文林苑三十六戶同意戶自救會會長謝春嬌說:「還是要等到完工,才是同意戶真正的期待與成功。」

學者:期盼多贏
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回應,樂見雙方漸有共識。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黃郁齡直言,若因聲援王家使其獲得較多利益、促成都更,「並非聯盟初衷,果真如此只能接受,但難免失望。」盼此案讓外界重視都更正義,聯盟將持續關注其他弱勢的都更受害戶。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分析,王家若同意都更可達多贏局面,此案相當複雜,當年王家是否曾表達同意仍是爭議,難以論定對錯,「希望藉此次社會運動彰顯公共議題,但也勿損害其他人如同意戶的權益。」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事件簿
●2007年:樂揚建設辦理文林苑都更案,取得基地36戶住戶同意,但擁有透天厝的王姓屋主不願參與
●2009年:北市府核定該都更案,同年7月樂揚獲建照,向北市府申請拆除王家建物
●今年 3/28:北市府動員上千名警力驅離抗議民眾、拆除王家建物,引發強烈批評,隨後辦數次協調會,聲援王家者也和樂揚人員多次發生肢體衝突
●8/16:樂揚宣稱已有王家人同意參與都更案,但持有土地的4名王家人均否認簽署
●9/23:北市都發局官員指已看到有王家人簽署的都更同意書,王國雄、王家駿願與樂揚協商,王耀德不再強烈堅持原地重建,王廣樹仍堅持原地重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至今看來此案有解, 雙方都願談了, 希望是完善的結局.

若事情可以重來, 想了解 :

若王家的畸零地可以排除, 就是王家可以排除更都, 也就是建商及政府一開始就不考慮列入王家, 而執行此案...

哪王家應怎麼辦, <若有>違建及佔用鄰地, 是否要拆除?

與捷運空間不足, 是否要拆除後縮?

畸零地無法改建的法令, 是否導致無法進行拆除?

感謝!

Erichuangtw1980 wrote:
文林苑都更案,真正讓...(恕刪)


你上次說監委沒到現場就失職 那麼法官有嗎 沒有又如何判斷判決書合理
rogerxthat wrote:

若王家的畸零地可以排除, 就是王家可以排除更都, 也就是建商及政府一開始就不考慮列入王家, 而執行此案...

哪王家應怎麼辦, <若有>違建及佔用鄰地, 是否要拆除?

與捷運空間不足, 是否要拆除後縮?

畸零地無法改建的法令, 是否導致無法進行拆除?

感謝!

, ...(恕刪)


畸零地排除如果是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可能的解法就是連鄰地802和801一起排除,因為就算不管最小建築面積,還得有條路給王家進出。

801地上的建築部分在捷運禁6米建區,查不到建照,而且自行改建已經將自家土地蓋滿並佔有鄰地,應該是隨報隨拆。

803地被鄰地包圍,也查不到建照,出入得經過國有地,不過屋子的存在比屋前的土地變成國有地久。


畸零地無法改建的法令, 是否導致無法進行拆除? 我想還是因為建商和鄰居和王家談都更,並沒有要以拆違建的方式進行,違建的資料,是我自己在找資料時發現的問題。




畸零地退出都更的爭議
法律規定,都更不可以使鄰地無法建築,
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4條 規定實施更新之地區,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但是王家土地是無法建築的畸零地+袋地 :
1. 郭元益糕餅博物館及廟宇等(名稱:有應公廟)均位於建築線上而得自行改建。
2. 上訴人 (王家)所有上開803、801地號土地所在位置,並無面臨建築線,無法改建。
------參考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王家土地,無法單獨申請建築,非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參考臺北市政府新聞稿_101.4.9 和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1.801地三面被鄰地 包圍,一面在捷運禁建區內,803地全被鄰地包圍,沒有聯外道路。 (是袋地)
2.土地平均深度不足15公尺,不符第一種商業區法定平均深度之規定。(是畸零地)
參考臺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規則 第29條)
3.沒有臨接路寬度3.5公尺的道路,不符「臺北市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申請指定建築線之規定。(是袋地).



王家2塊土地要退出文林苑都更案,2塊土地必須擺脫畸零地和袋地狀況。
1. 801地和803地要取得連外道路和建築線,得一直買土地買到後街,並且擴大面積到500平方公尺,就是買下778,779地和802地和其他部分鄰地,成為整個獨立更新單元。並且負擔後街拓寬為6米道路的費用。(圖一)
2.依照目前都更處處理都更爭議記錄,退出的單位只要符合自行改建的資格,不一定面積達要到都更更新單元面積500平方公尺才可劃出。王家801地,803地 和802地,778地,一起劃出成一個更新單元,並且負擔後街拓寬為6米道路的費用。(圖二)

這些選項,使王家和退出的鄰地失去文林苑都更1坪換3坪的機會,並須負擔額外買地的費用


肥貓宅男 wrote:
你上次說監委沒到現場就失職 那麼法官有嗎 沒有又如何判斷判決書合理
...(恕刪)


我只說監委不用功,不知道畸零地的問題。他會收到資料去了解。

王家和市府,建商的訴訟,重點在于王家有沒有"不知情無法反對,至於畸零地和袋地的問題,沒有聯外道路,又不符最小建築面積,沒有爭議。

開始有爭議是在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懶人包提出誤解法規的說法。
關於這點,不用你擔心。

只要王家和解了,這些人毫無理由留在現場。

只要建商派的人別再造謠,橫生枝節就行了。


咦!
你的發言內容好像跟標題無關。

喔!
你又改了標題和內容了。
95年6月6日,樂揚董事長於部屬協調失敗多後親自拜訪王家,提出替代方案,還是被拒絕了。所以說事前樂揚未參予和王家未表達反對都是錯誤的。

都更過程中唯一的正式文件,王家開價兩億,樂揚理都不理。直接以公共利益為原因採用多數決。現在營建署正式確認文林苑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多數決的合法性在哪裡?

營建署說有排除王家的解決方案,但因為樂揚不答應,所以北市府無法執行。

消防局也表示當初未實地勘驗消防巷道不足四米,有所疏漏。

北市府也說王家的土地產權仍然為王家私有。

監察院認為都發局審核老舊建築的標準亂七八糟。



一次寫完,免得你無限輪迴。


kuoyuan1 wrote:
95年6月,樂揚董事長於部屬協調失敗多後親自拜訪王家,提出替代方案,還是被拒絕了。所以說事前樂揚未參予和王家未表達反對都是錯誤的。

都更過程中唯一的正式文件,王家開價兩億,樂揚理都不理。直接以公共利益為原因採用多數決。現在營建署正式確認文林苑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多數決的合法性在哪裡?

營建署說有排除王家的解決方案,但因為樂揚不答應,所以北市府無法執行。

消防局也表示當初未實地勘驗消防巷道不足四米,有所疏漏。

北市府也說王家的土地產權仍然為王家私有。

監察院認為都發局審核老舊建築的標準亂七八糟。

一次寫完,免得你無限輪迴。..(恕刪)



不管是不是多數決,王家的情況沒有發生,因為王家沒有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太晚了,


其實你看到的只是聯盟的一面之詞,如開版的文章,連懶人包的作者,都不敢替懶人包的說法背書,

所以可能很多說法,可能是懶人包自己編出來的,不見得是王家的說法..


5億陳情書,有王家的印章,怎麼可說不存在呢?


其實王家對都更誤解很多,目前和建商的溝通也漸有共識,

如果和解,應該是喜事,為何反都更的人,就是不願看到美好的結局,

一直希望王家的處與抗爭狀態呢?

難道畸零地被劃出無法建築,才是居住正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其實你看到的只是聯盟的一面之詞

這裡絕大多數是政府公文資料耶!

你該不會以為營建署、消防局、北市府、監察院通通都是王家的關係企業吧?

真為了36戶好,就別再發這種立場偏頗,用片面資料誤導大眾的文章來刺激王家了。

現階段冷處理是最好的辦法,這點我在七月時就已經勸過你了。結果到了九月底,王老先生還能以這個理由反對參予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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