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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屋稅 地價稅問題

小弟向來是潛水族
但是看了幾樓蓋很高的心中有個小小疑問:

小弟有個在台北市的物件是沒有所有權的只有使用權
也就是說地是政府的,房屋本體是屬於銀行的

一直以來繳的稅金都很高(但是名目不是稅金)
這個物件權狀大概41P
每年房屋稅:19739
地租金(給政府的):37620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是因為不是自用所以比較貴
(自住的那個位置在天母權狀33P才幾千塊)
我看大家億來億去的店面也才兩萬多稅金

為什麼我這種只有使用權很便宜的物件一年要繳這樣多錢?
有沒有了解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這種只有使用權的的應該都是我們這種沒什麼錢的人買來自用的
畢竟有使用年限一定是越來越掉價的
買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是賠錢/_\
為什麼政府要收這樣多錢?
先謝謝大家了
2012-07-25 17:31 發佈
房屋稅計算方式是依照使用現況而課徵

1.住家 1.2%

2.營業用途 3%

3.非住家非營利 2%

公告現值*坪數*使用現況%

所以就算億來億去房屋稅也不會因為交易金額而變高

雖然都是繳給政府 可是你沒有下本金啊!
假設沒有房貸 也是真金白銀先付出千萬的現金買樓

或許使用權也會先付出一大筆權利金
但是一定是比所有權的便宜許多吧!
不然你們會接受付了那麼一大筆錢在那邊
結果所有權還不是自己的嗎?
跟國家租土地蓋房子,租金的標準是公告地價的5%。自有土地的話,地價稅的話自用是0.2%,非自用住宅是1%,當然差很多。

至於房屋稅課到一萬多塊?除非你的房子很新。我覺得你那個房屋的租金應該也不是單純房屋稅。
地上權, 將來賣房沒有土增稅 [地不是你的].
難貸款, 買方超級稀有......

藍色珊瑚魚 wrote:
小弟向來是潛水族但是...(恕刪)
忍忍忍
藍色珊瑚魚 wrote:
這個物件權狀大概41P
每年房屋稅:19739
地租金(給政府的):37620...(恕刪)


政府的地租金算很便宜了.幾年前賣掉老家永久地上權房子(它人私有地39坪)

記得最後一次地租付了48萬(一年喔)
後來建商看上、以近5千萬買走永久地上權房子、而原地主拿多少就不知。

但聽說比我們少很多、和一般認知地比地上物貴落差很大。

★永久地上權17年前法院判定.50多年的平房、記的當年房屋稅一年也只有千元



舉例,
中部鄉下100地坪=市價360-400萬,
土地公告現值=180-200萬間,
公告地價=34-38萬間,
如果說向政府租地是要年繳公告地價5%=1.7-1.9萬,
這樣土地的租金算很低啊,
380/1.8=211年耶,
所以應該會從房屋稅那邊動點手腳多拿點也是正常的吧

市價.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
這是以我們這邊區域的比例下去設定的,
算準的啦,
不是信口亂估的
一般向別人租地,
如果說以50-60年為一循環,
這樣土地市價約=月租金的600-720倍,
1/50=2%報酬而已

我剛講的向政府租的案例可就更屌了,
算200年=月租金的2400倍,
1/200=0.5%報酬更慘吧,
所以政府已經超級佛心了

你就算把大幅增加的房屋稅,
移去你的土地租金那邊加起來看看,
應該還是很爽的啊
(你先看一下別人有自有產權土地的相同坪數屋齡房子,
在你們那個區域的正常房屋稅是多少吧)

我猜你們所承租的國有地,
市價應該有700.800萬吧
小乖乖333 wrote:
我剛講的向政府租的案例可就更屌了,
算200年=月租金的2400倍,
1/200=0.5%報酬更慘吧,
所以政府已經超級佛心了

請問一下,
向政府租地租金是土地市價的1/2400,
你這個數字的資料來源為何?
煩請不吝指點....

據我所知,根據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1條規定,
設定地上權應收取地租,地租之收取標準按訂約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收。

所以說,租金的設算標準一直都是公告地價,
或者是申報地價,
(就是算地價稅時的那個數字,私人土地是公告地價自動減二成,但是公家土地通常等於公告地價)
租金金額跟市價沒什麼關係。
我用中部的數個案例下去推出的,
市價.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
確實在各區域有自成一套比例的關係,
你如果手上一堆土地權狀的資料,
你可以算來看看,
明明就可以抓出潛規則,
不是法定的規則才是規則喔

市價和租金沒有一定比例的關係????
你不會在講台北吧,
市價是月租的600-700倍不等嘛

中部就好多了,
隨便也是3.6%報酬,
市價是月租的333倍,
我們中部不會呆到和你們一樣,
炒到市價和租金大幅脫鉤啦

房地產這種商品,
可以單獨用土地下去看,
也可以用土地+建物下去看,
因為一般案例就是只出租土地,
或是同時出租土地+建物,

像我們在買中古屋來出租的,
也是要抓土地和建物共值多少,
去出那個市價來入手,
還要對應租金下去看合不合理,
去買建商的新成屋就要多給一大筆利潤,
土地+建物+利潤又不是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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