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向來是潛水族
但是看了幾樓蓋很高的心中有個小小疑問:
小弟有個在台北市的物件是沒有所有權的只有使用權
也就是說地是政府的,房屋本體是屬於銀行的
一直以來繳的稅金都很高(但是名目不是稅金)
這個物件權狀大概41P
每年房屋稅:19739
地租金(給政府的):37620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是因為不是自用所以比較貴
(自住的那個位置在天母權狀33P才幾千塊)
我看大家億來億去的店面也才兩萬多稅金
為什麼我這種只有使用權很便宜的物件一年要繳這樣多錢?
有沒有了解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這種只有使用權的的應該都是我們這種沒什麼錢的人買來自用的
畢竟有使用年限一定是越來越掉價的
買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是賠錢/_\
為什麼政府要收這樣多錢?
先謝謝大家了
至於房屋稅課到一萬多塊?除非你的房子很新。我覺得你那個房屋的租金應該也不是單純房屋稅。
市價.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
確實在各區域有自成一套比例的關係,
你如果手上一堆土地權狀的資料,
你可以算來看看,
明明就可以抓出潛規則,
不是法定的規則才是規則喔
市價和租金沒有一定比例的關係????
你不會在講台北吧,
市價是月租的600-700倍不等嘛
中部就好多了,
隨便也是3.6%報酬,
市價是月租的333倍,
我們中部不會呆到和你們一樣,
炒到市價和租金大幅脫鉤啦
房地產這種商品,
可以單獨用土地下去看,
也可以用土地+建物下去看,
因為一般案例就是只出租土地,
或是同時出租土地+建物,
像我們在買中古屋來出租的,
也是要抓土地和建物共值多少,
去出那個市價來入手,
還要對應租金下去看合不合理,
去買建商的新成屋就要多給一大筆利潤,
土地+建物+利潤又不是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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