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新聞發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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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11:00 AM 發言人室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將於101年8月1日施行

100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有關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相關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行政院核定為101年8月1日。考量行政部門雖已於6月間於全國各地,對不動產業者及各地方基層同仁舉辦教育訓練密集宣導,受理申報作業已充分準備;惟為利社會各界更加熟悉實價申報登錄制度,讓新制上路更順暢,因此核定8月1日正式施行。

內文詳細連結: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6453&type_code=02

實價登錄後是否對房價有影響,小弟認為還有待觀察,就算知道房屋買賣成本,但能否因此造成屋主銷售意願增加或降價求售,中古屋市場還是不變的原則得看地段的供需,但新成屋跟預售屋一定或多或少會有影響

不過隨著都更話題熄火,北市公寓拉抬的力道已經減弱,回歸正常面的公寓優勢僅剩下無公設(使用空間大),無管理費支出...等等,試想想40幾年的加強磚造房屋,房屋結構,管線,防震(土壤液化),無電梯,需要整理的預算提高,為何價格會比電梯大樓還昂貴?40年的房屋再背30年的貸款,70年的房子....怎麼住..

買賣仍然離不開一個供需的問題,主觀的認知造成每個人對價值觀的不同,因此好東西再貴都有人要,有瑕疵也許便宜也會有人要,姑且不論買來幹嘛,因為每個人的需求都不盡相同,也許您認為大樓裡有辦公室或旅社無法接受,但本來住在市場裡的人卻認為比原來的環境好多了,

房屋是一個需求,馬斯洛的需求動機理論第一層介於第二層,生理到安全需求實現,有的人選擇租,有的人選擇買,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是為了滿足最基本的需求,一個家,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

小弟的同學常常跟小弟說想要買屋,姑且不論原因為何,但總是有需要,可是他有所有買方共同的思考邏輯,房價再看看會不會再跌呢?跌了還會不會再跌呢?再等等會不會更好呢?試問SARS及金融海嘯來臨時,知道價格便宜但誰敢出手呢?

其實小弟在這邊給需要購屋的朋友一個建議,任何時候都是買賣房屋的好時機也是壞時機,買與賣完全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有所動作,不論是在工作上努力還是在看屋上努力,甚至是生小孩的時候努力,只要多一點動作,就會離目標近一點,希望有天大家都能完成自己的期望

以上純屬小弟拙見 若有影響或危害他人權益還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
2012-06-29 13:0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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