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容積率比照商業區?

這可能嗎?

某民代連署提出「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明訂聯合開發區內之住宅區用地,其容積率比照商業區,希望提升都會住宅區居民參與捷運建設聯合開發的誘因,也減少住戶抗爭。

台北市住三容積率僅為百分之二二五的情況下,依據現行措施,建物所有人在聯合開發後,所換回的樓地板面積,於扣除公設後,室內面積僅剩不到原本的一半。
2012-04-21 20:06 發佈

lienly2 wrote:
這可能嗎?某民代連署...(恕刪)

這講真的還是講假的

我也覺得分太少,以我的土地面積而言,一坪土地才換2.54坪
那應該課稅啊,四週土地要收捷運的工程受益費才對。

假設由225%變成360%比照商一好了,
多出來的135%應該照持份土地面積來計算,
每坪收40萬的工程受益費。

假設有8坪土地持份的公寓,改建時就收:

8 x 1.35 x 40 = 432萬

這樣比較合理。
台北市現的純住宅區很少了
都是住商混合區居多

要修的應該是都市分區
把不合現使用潮流的修一修
如果師大商圈也比照這樣的容積率就好了,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不錯!不錯!最好廢掉住宅區土地分區,全部升格商業區土地分區,必要的發展區域再另設不能蓋住宅的產專區即可

萌貓 wrote:
不錯!不錯!最好廢掉...(恕刪)


反正農地都變工業用地了

這個政府也沒啥不可能的!!

IMO, 不好.
這會讓已經夠擠的北市住入更多外來客!

應該改為住1, 限定最高只能蓋2F.
人類本來就該生活在地面, 而非學鳥一樣活在高空.


萌貓 wrote:
不錯!不錯!最好廢掉...(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lienly2 wrote:
IMO, 不好.
這會讓已經夠擠的北市住入更多外來客!

應該改為住1, 限定最高只能蓋2F.
人類本來就該生活在地面, 而非學鳥一樣活在高空....(恕刪)

我是科比邑光輝城市那派的,主張高容積,高樓層發展,低建蔽率,高綠覆率...不過比較不同的是尊重古蹟...

誰跟你一樣想把台灣的住宅區搞成跟東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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