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提到的狀況,應該很多地方多少都有遇到這問題
都更的發起人,可以是建商,也可以是其中的住戶(例如仁愛路光復南路口的仁愛尚華)
個人的立場是比較贊同由住戶自己組成都更團體,配合政府的輔導,進行都更程序,讓原本住戶的利潤極大化.換得更好的環境,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
由建商主導的都更不去討論,因為牽扯太多了,一不小心又有子彈亂飛與無名火亂放.

但是若經由住戶自己組成的都更團體,在都更過程中遇到刁難的住戶,不去認同專業的評估(如估價師出的報告)自認自己的房屋就是位置比別人好,條件就是要比別人多.讓整個進度停滯不前,請問有何好的方式來突破僵局呢?
除了依照原本都更條例的多數決,加上拔釘器條款外還有更好的方式來解決嗎?
歡迎高手集思廣益,發表意見,說不定能給政府在未來修法上的一些意見.
先說好 請不要把王家相關的討論帶進來,樓歪了,討論就沒意義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