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請板上的地政達人幫幫我

板上的各位地政達人好,我在去年九月份買了一間27年的老房子

我買的位置是七樓電梯大廈的一樓

今年終於開始進行裝修,但裝修時遇到鄰居阻擾我設定停車位的位置

結果調閱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及比對建物所有權狀後

發現權狀及謄本上都有註記一塊21.44平方米的停車位

但測量成果圖上所登記的使用名目,與建物登記謄本及建物所有權狀不相符

請問我的使用名目到底應該是測量成果圖中的"平台"?

還是權狀上登記的"停車位"?


建物測量成果圖(標記"平台"21.44平方米,圖片最下方計算公式為平台總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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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謄本(標記"停車位"2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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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權狀(標記"停車位"2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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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23: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政達人
你的停車位是在地下室吧?其中還包含避難空間,權狀上有登記。

的確有停車位,但那是共有的,只是登記在1樓而已,你想一台車的停車位怎會有6坪多?你買的1樓也沒有將近50坪的面積吧?應該是24坪左右,所以地下室的避難空間+停車位也有20幾坪。

拿權狀給住戶看看,一般人不懂,也許看到權狀,會以為那是你的權利。
clearchina wrote:
你的停車位是在地下室...(恕刪)




一樓的面積的確有79.15 + 21.44 = 100.59平方公尺

由一樓的建物測量成果圖中可以看出

總面積包含"主建物" 加 "平台"

地下室的防空避難室也是在我的權狀範圍內沒錯

不過這棟大樓並沒有通往地下室的車道

而是只有電梯及樓梯可以下得去

也就是說這棟樓並沒有設置地下停車場

不過倒是在"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上有註記停車場位於室外

且位置有一小角與我最上方的平台重疊

而產權是屬於公設並不屬於任何人



另附上地下室的建物測量成果圖、竣工平面圖、使用執照存根
看有沒有判斷上的幫助

建物測量成果:地下室


一樓部分竣工平面圖


使用執照存根
從圖來看那是平台沒錯,不是停車位,登錄錯誤,以後要賣時再去更正,因為一樣屬"附屬建物",以後賣房子時,平台一般是算在房子坪數裡的,平台的部分在2樓部分應該是前後陽台。

註記停車場位於室外部分,是建商為了獎勵停車場設置,可增加建築坪數的手法。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帝寶的停車場有部份要供外車停用,我也有看過停車位在房子的正中央的圖。

由圖來看,停車位位於防火巷,如果有辦法停的話,就如我先前的建議,拿權狀給其他住戶看看,一般人不懂,也許看到權狀,會以為那是你的權利。


我還看過停車位在6F室內的! 但該棟沒車用電梯.
不知車怎上去?

clearchina wrote:
你的停車位是在地下室...(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版主的21.44平方公尺應該是1樓的平台,從它們的個別面積來看,它們都無法當汽車的停車位使用,因此有2個可能,一個是權狀的用途登記錯誤,另一個可能是它們是機車停車場,如果可以找到申請建照的建築藍圖(竣工圖)或許就可以更確定了。

另外版主劃定的停車位如果位在防火巷,鄰居抗議是有理的,如果位在法定空地按照現行法規的規定,版主須有法定空地的使用權力(很多年以前的預售屋合約常有一樓空地歸一樓房屋使用,屋頂歸頂樓使用的約定),如果沒有,那個空地是歸大樓共同使用的。

如果不看建物勘測成果表,光看權狀很容易會誤認為版主擁有一個汽車停車位,但如果版主的停車位是設在防火巷的話,很容易漏餡的。
艾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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