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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小弟家最近又在整合地主要合建,請問合建條件如下

建物分配:
1、地主按其所提供土地依建管機關於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分得百分之六十,建商分得其餘百分之四十。
Q:請問此定義是否沒問題?
2、建商說本案無任何獎勵,所以合契約無任何說明。
Q:請問現在合建都沒有任何獎勵(本案住三之一)?

因小弟家中是本案最大地主(120/650坪),可否告知小弟心中疑問?

謝謝
2011-11-12 11:35 發佈
去看相關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1519057&p=19
wow, 幾乎佔了1/5!

ken_hung wrote:
建物分配:1、地主按...(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ken_hung wrote:
建物分配:
1、地主按其所提供土地依建管機關於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分得百分之六十,建商分得其餘百分之四十。
Q:請問此定義是否沒問題?
2、建商說本案無任何獎勵,所以合契約無任何說明。
Q:請問現在合建都沒有任何獎勵(本案住三之一)?

因小弟家中是本案最大地主(120/650坪),可否告知小弟心中疑問?


a1:如果建商要改建成全棟石材+SRC+隔震+一級營建商,那我覺得40%還可以.........

40%簡單來說就是建商的成本+利潤,所以你應該了解建商要給你們什麼東西

才能評估40%合不合理!!

a2:你可以上網查一下,都更跟合建有甚麼不同,你就會了解,基本上都更才會有獎勵還有稅賦的優惠

,而合建只是私人契約,不會有獎勵!

PS:你們家有120幾坪,要是我就自己玩,自己賺~~
心一動念,便已千年
ysyyu wrote:
a1:如果建商要改建成全棟石材+SRC+隔震+一級營建商,那我覺得40%還可以.........

40%簡單來說就是建商的成本+利潤,所以你應該了解建商要給你們什麼東西

才能評估40%合不合理!!

a2:你可以上網查一下,都更跟合建有甚麼不同,你就會了解,基本上都更才會有獎勵還有稅賦的優惠

,而合建只是私人契約,不會有獎勵!

PS:你們家有120幾坪,要是我就自己玩,自己賺~~



都市更新底下有兩種~~協議合建與權利變換~~不管建商選哪一種~~都能都更

差別是~~協議合建時程短~~但如果不是很懂或無法爭取~~很容易分的比較少~~
主要還是在地點的差異

房價和造價是否可以相抵

以大安區為例,65/35分、SRC、全棟石材不是問題

一般次級地段大約60/40,RC,基座石材就差不多了



ken_hung wrote:
建物分配:1、地主按...(恕刪)
ken_hung wrote:
1、地主按其所提供土地依建管機關於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分得百分之六十,建商分得其餘百分之四十。...(恕刪)


簡單來說,地主/建商是以水平還是立體對抽???(不只有差,而且差很大)

就算是只以造價來說,每坪假設建築成本15萬(SRC結構)
換言之建商成本依所開條件則為(15/0.4=37.5),若再考慮銷售費用則為每坪成本約40左右。請問當地房價為何???

無任何獎勵???存疑~(就算沒有容移,停獎,至少應有部分土管獎勵吧^^)
最好可以找建築師問一下喔^^(一般建商至少須回饋獎勵值7~10%給地主)

以上報告~


本案在北投奇岩新社區旁前臨公園,目前市價約50~65之間

ken_hung wrote:
本案在北投奇岩新社區...(恕刪)


恩~差不多啦!建商也是要利潤以及承擔風險的吧^^

主要可以要求建商如果有獎勵(容移或是土管),必須要回饋部份給地主。
ken_hung wrote:
本案在北投奇岩新社區...(恕刪)

就看你居住地區的地價,
建造成本大同小異,房價高的地方,建商分的比例可以少一點,房價低的地方,建商分的比例必須提高
我想以這地區的房價,如果沒有特別的容積獎勵,這樣的比例算是合理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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