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都是公立學校教師,
想向華南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約850萬(約售價七成),
之前代書說應該沒問題,
今天電話打來說華南拒絕了...><(泣)
房子地基有一部分有捷運經過,
所以土地權狀有A,B兩張,
A是捷運經過的部分,
B是建物的部分,
代書說是"土地權狀A屬台北市政府,市政府有土地使用權第一順位...,
華南希望保障自己,無法取得第一順位,他們不願意貸"
Q: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難道捷運共構的都不貸給軍公教嗎?
況且,買的房子非捷運共構,只是捷運通過社區外圍的一角...
目前請代書在跟華南其他分行做確定,
然後再問問其他銀行....
><請問還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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