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屋貸款之特定地區增加三峽、林口及淡水三區,第二戶以上購屋貸款成數由7成降為6成
也就是說臺北市及新北市10個區(板橋區、三重區、中和區、永和區、新莊區、新店區、土城區、蘆洲區、樹林區、汐止區)另外再加上三峽、林口及淡水三區
未來貸款第二戶只能六成
目前看起來,泰山區、林口特定區的龜山鄉、深坑區,不在打房範圍!
(2)增訂土地抵押貸款條件限制,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土地取得成本與鑑價較低者之6.5成,其中1成應俟動工興建始得撥貸。
也就是建商現在買地只能貸款5.5成
對建商比較有影響!
但建商這一波都賺到撐死了,短期內可能影響不大!
如果先買新屋再賣舊屋,新屋自備款不足無法換屋;
如果先賣舊屋再買新屋,還要先傷腦筋尋覓租屋處搬來搬去,增加額外花費;
打壓換屋族使換屋族裹足不前的結果就是舊屋賣不掉,居民生活品質越來越差,無法更新,
而且中古屋市場供應量變少,物稀為貴,首購族只好買投資客哄抬出來的高房價屋,
如此惡性循環,越打房,房價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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