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變換疑義就較有經驗大大

都更中尚未表明同意之住戶,是否即僅能依照權利變換計畫分配位置?也就是僅能就剩下的挑而沒有選擇?權利變換為何不能與同意與否脫鉤,另建立一個公平分配選擇機制?建商是否會把好位置給同意者,編定更新計畫書及權變計畫,闖關審查,把尚未同意者放在僅能抽選剩餘位置?都更審查會同意嗎?如此是否亦變成促不同意者(例如你可能不同意其估價)參加之籌碼?
2010-11-28 17:32 發佈
好的位置,價位就高,大家都想要是正常的
都更案,蓋一間房子,建商的成本不變
大家都要好位置,分配的數量就少一點
地段好一點的地方,分配的數量就多一點
??
建商不會把最好的位子留給同意者,因為他要好賣,他才能賺到錢

當然都沒人要選的,他也只能吞下去

權力變換只看整個計畫總價值建商站的比例

因為看各戶價值怎麼算新的房子跟舊的房子在估價的時候本來差別就會很大

不過如果只分配位子的問題,應該都是可以橋的出來的

畢竟多數決還是必要的,要不然應該不會有都更成功的案子.

除了房子地震斜了一邊

但是別都不參予,暫時沒同意還是可以選屋,免得陷自己於最後的絕境

另外估價與市價還是有段差距,這大概是很多人不同意所謂的估價結果
對建商而言, 是你自己不同意在先, 當然沒得選了.
合作的有好魚吃.

18075 wrote:
都更中尚未表明同意之...(恕刪)
權利變換機制的學問還真是多啊...........12345678
Lienly大大所說正是凸顯此一機制問題,參考台北大安區某一著名案例,假設地主原協商與建商7:3分配,之後建商拿到同意書,修改設計及權變計畫,假設變成65:35,並只要確保過門檻同意即可,大家猜猜看,如果建商多拿了一些房地,他是自己拿去嗎?還是與部分地主暗通款曲呢? 有人拿黑包、估價師不顧專業低估價值,建商還怕沒操作空間嗎? 另一仁愛路著名案例,原本送審不過,之後實施者又去找部分住戶"溝通",再度拿到門檻同意,中間有沒有人拿超過公平的東西呢?小便宜討到,犧牲鄰居及社區權益,建商又不可能自己吞下,那跟搶鄰居有何不同?建商以小惠說服貪便宜住戶取得門檻,之後大肆強推低估更先前價值的權變計畫,就是玩法,都更處看不出來?

都更設想立意是好的,但實施者操作社區矛盾,製造分化,主事者是否應該強推一些透明、合理、杜絕塞紅包的機制,才是提高都更成功率、參與率的根本之道?貪小便宜乃人之天性,但如公權適時輔導介入監督避免不公,才是提升效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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