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52011/IssueID/20100820報載「正義國宅」土地使用分區為商三特,但容積率適用於商二630%(1坪地可蓋6.3坪屋).請問為何他們是如何辦到的?
"商三特"與容積無關與使用有關(容積建蔽照舊,其他高度檢討依新分區).當初台北市政府為了解決違規使用,在容積總量管制不變的前提畫定很多商X特的分區(用新分區可以使用的項目要回饋).這些分區容積依原使用分區,正義國宅原分區應該是商二(路線商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