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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走投資客的方法

"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若是以上能夠施行,實乃百姓之福啊~!!!
2010-08-03 1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投資客 方法
限制買賣就不會有價位
大家都不買
房價就會跌

如果這樣
接下來房租開始漲...
信託買賣另外的方式會開始出現
原因就是......有需求....
??
BMWlover wrote:
"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若是以上能夠施行,實乃百姓之福啊~!!!


政府不是鼓勵多生嗎
我多生,空間不夠了想換屋不行???

工作換了,想換離公司近的不行?

工作沒了,大間想換小間的不行?

中樂透了,想把小間的換大間不行?

要移民了,要把房子賣了不行?

BMWlover wrote:
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恕刪)


如果你買了後,不到五年突然家中出事

急需賣掉房子拿回現金之時,你該怎麼辦?

"為法律不准賣,這時就會有不顧法律或後台很硬沒人敢動的人去承接你的房子

但因為他要承受法律責任,及打通關係,所以你的房子只能打三折出售"

這是你所樂見的嗎?

就算沒有這樣的人接手

你真的要用錢時,或你付不起時,你該怎麼辦?只能等法拍?
要打擊房地產炒作,只有用極權手段
所有不動產交易
必需由政府為仲介
不得私下買賣或出租,違者一概没收其不動產

而且規定售價,你有錢,可以多買幾棟沒關係
但很抱歉,你當初買多少錢,賣的時候最多把通貨膨脹算進去
就只能賣多少
標價就是實售價,要買的人,不用殺價,也不得殺價
你來買,跟別人來買保證是一樣的價格
一毛不多,一毛不少

再炒啊..
乾脆限制賣出價格不能高於買入價格
你說好不好
bis0815 wrote:
要打擊房地產炒作,只...(恕刪)


最好國家什麼都規定

穿同樣的衣服、說同樣的話,吃同樣的東西,住同樣的房子

開同樣的車子、用同樣的電腦

所有東西全部政府統一定價

連老公老婆都用配給的!!

你說好不好?
BMWlover wrote:
"除依法繼承者外,承...(恕刪)


憲法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不能賣......衍生意函就是 ..... 妳只能住這邊?
stephen02 wrote:
最好國家什麼都規定

穿同樣的衣服、說同樣的話,吃同樣的東西,住同樣的房子

開同樣的車子、用同樣的電腦

所有東西全部政府統一定價

連老公老婆都用配給的!!

你說好不好?


房地產不同
炒作的話,會影響國家經濟
大家辛苦賺的錢都拿去繳貸款了,哪來多餘的錢可以消費?
因此,不動產跟其他動產,還是有差別的
就如同國土中,重要的農林礦鐵路等必由國家來管理經營一樣

如果有一天,衣服,食物,車子,電腦
被炒作到人民難以消費的話
政府也應該介入平抑物價
這也就是之前有農作物歉收,價格狂飆
政府要開放國外進口,以平抑價格的原因
限制經濟自由>無量崩盤>外資逃離.......

當今在朝沒人敢(提都不敢提,想都不敢想)

自由是可貴的,政策要是亂七八糟搞倒不如共產.齊頭式的平等

記得當年郭婉容事件.擦槍走火整個社會動盪

國家治理不能天馬行空尤其退步走.那將會是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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