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遮又要計入房屋權狀坪數了?馬政府原擬五月一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上路,公設、雨棚必須分開標示,不到三個月竟又出現轉折。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周三與建商餐敘後,前晚裁示「(雨遮)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但不能全登記」,意即要求內政部重新與建商代表協商,也使得這項改革政策再度出現轉彎。
今年四月間,吳敦義接受本報專訪時曾炮轟,建築業把公設和可使用面積用同樣價格販售,一坪雨遮要價五、六十萬,讓「草繩跟螃蟹一樣價錢」的行徑,簡直像「土匪」;他也公開支持內政部改革,讓室內可使用的面積與陽台、雨遮分開登記、販以不同價格,以符合公平原則。
吳敦義前晚推翻前言,要求內政部再找建商討論折衷做法,昨天也引發學者專家質疑,不解馬政府才說要讓民眾都買得起房子,卻又三個月內翻案。
草繩不能吃,但是還是要賣錢!這是餐敘的結論嗎?
恭喜各位建商繼續賺大錢!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00725002377&cid=1206
我看到的新聞是像這樣這樣說的 ....
五月一號的新制度只是分開計價, 還是有登記坪數, 何來變卦之說法 ?
現在的爭議是完全不計入權狀裡, 我覺得這比較難, 因為如果不計入權狀的話, 那以前所有買房花錢買雨遮的不就!#$%#%$#^$#@^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限制雨遮不可以亂蓋也給人家算入權狀裡 .......這樣比較合理
雨遮登記否 3個月內給答案
2010/07/25 19:1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010年7月25日電)建築物屋簷、雨遮是否納入地籍測量、計算房屋權狀坪數引起爭議。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關於屋簷、雨遮的測量登記方式,將在3個月內找出可行的折衷方案。
江宜樺受訪時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上週接受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表陳情時,就已裁示雨遮是否登記測量,要有合理折衷方案,一定比例內可以核實登記,但不能全部登記,盼內政部及建開公會協調。
江宜樺說,去年9月8日,監察院通過對內政部糾正,認為內政部對建商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有怠惰修法的疏失,內政部當時就著手法令修正事宜。
江宜樺表示,外界對屋簷、雨遮是否列入建物測量、是否登記所有權,一直有不同意見。主張登記者認為,有物就有權,有權就該登記;反對者則說,列入所有權登記,造成建商大量灌入虛坪,衍生糾紛。
他說,內政部地政司過去半年來邀請地政學者、消保團體、營建業者等開會,除建開公會外,與會者都主張屋簷、雨遮不應列入地籍測量登記。
江宜樺表示,他承諾在3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研議,針對屋簷、雨遮測量登記標準訂出合理規範,或擬訂一定比例,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此外,有關今年5月1日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是否變卦,江宜樺說,預售屋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及售價分開計列的政策方向不會改變,若建商未遵守規定,一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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