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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政府課房地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會如何....?

我強烈懷疑,房屋交易價過戶時須登記實價,明說為資訊透明化,其實是為房地產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準備!


萬一真的,當年股市郭婉容要課資本利得,結果十幾天無量跌停!

房市呢,其實我覺得比股市容易,一則最多一天不過數千筆,一年百來萬筆(這部分我不知),股市一天就幾萬十萬筆!
同時,你要過戶就要申報,政府據此課稅只會增不會減!低報一查就嚴罰,

理論上是不難,但會不會一槍斃命及政治效應,各位認為如何!
2010-07-17 10:35 發佈
那我用贈與過戶不就好了
大不了繳10趴贈與稅
閃過高額所得
遺產稅才是十趴!

贈與稅沒有調吧!

真課資本利淂,以後先過繼給賣方當兒子!!!!!!!!!哈哈,高招!
小虎先生 wrote:
我強烈懷疑,房屋交易...(恕刪)

那麼無聊幹嘛
1.強力取締人頭使用者
2.並且立法嚴罰
這兩點先做到
投資客將先無法遁形
小虎先生 wrote:
遺產稅才是十趴!贈與...(恕刪)



對不起,我剛才查了!

贈與稅也是十趴
!但賣方目前要繳的增值稅還是要繳,遺產稅就繳完不再課增值稅!

所以贈與這十趴反而是多出來的!

萬一真的按實價課稅也沒有幫助!
都是10趴
對像除配偶外不管是
親人 朋友 或二奶都一樣
法律不會限制你贈與自由
萬一房子市價增值數百萬時
你就知道有沒有用了
所得超額累進高達40趴耶
Wall.E wrote:
萬一房子市價增值數百...(恕刪)


這可能是漏洞,到時後應會修法去處理!所謂實價課稅,也不是差額完全列入所得!

例如租金也可扣43%,其他列入綜所去算!

持有土地又有時間問題,例如十年二十年可扣多少百分比問題!

不過,全世界房產交易課資本利得國家很多,應該上面所說問題,都可克服才對!
問題是
公務員的素質
跟立委選民服務
很難加強耶~
小虎先生 wrote:
我強烈懷疑,房屋交易...(恕刪)



這一個命題 : 課徵資本利得所的稅會發生什麼事 ?

回答 : 當時誰當財政部長 , 誰就會下台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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