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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府..打房的二部曲..下一步應該建議法規最高仲介費3%



台北市+台北縣10區 這些區塊
房屋仲介費最高合計不可以收超過3%才對

現行的6%, 超級好賺..也是房價高漲的原兇之一..
北市中間價位3000萬...隨便仲介就可以收的180萬仲介費

這才是穩賺不賠的生意..又不用資金..比投資客還好賺
難怪現在仲介店面開的比7-11 +全家還要多

真是太誇張了..亞洲地區就台灣的仲介費用最高
2010-07-02 22:50 發佈
同意+1
房價真的是太誇張了
猛藥要不斷地下
慢慢下 才不會搞死人
這方法應該不是打房吧
商品的手續費下滑應該會促進交易吧
這應該會增加買屋者進場
仲介費6%

如果本來是 1000萬
仲介幫忙吵高到3000萬
賺多少 ?

其實仲介費不是規定 3%
應該規定一件一樣6%
但是 50萬是上限
就算賣3000 萬 也沒賺比較多下

房仲會賣低價房屋
多賣多賺

房仲也不會幫忙哄抬房價 因為對自己沒好處 ..


.打房的第三部曲該如何 ??
打建商
那銀行手續費要不也打一下
帳管費收那麼高服務也沒增加
建築師 設計師等相關行業都打一下才公平吧
房價高不是單一仲介行業造的業
這是集體分食的共同結構
要打就全部一起打
------------(恕刪)
cda736 wrote:
台北市+台北縣10區...(恕刪)


給"官員"參考一下:
香港美聯物業與中原地產仲介費用:
賣方:售價的1%
買方:售價的0.5%

各位知道台北的仲介很凶悍了吧!!

轉兩手就疊上去,房價要打,先打仲介
沒錯大家來連署~把仲介費用合理化~不然這個房價不透明又有高誘因的自動上漲空間~~我覺得政府應該致力於房價透明跟仲介合理
贊成降低仲介費

贊成降低仲介費

贊成降低仲介費
lkk16838 wrote:
給"官員"參考一下:...(恕刪)


仲介費應該以物件總價做級距比較合理。
鄉下地區一戶兩百三百萬,收個1%,好像走路工
台北豪宅動則五千萬,收1%好像也很凶
香港美聯物業"公定"價賣方收1%,物件總價超過仟萬港幣還可以再談。

仲介費不合理,應該叫水果報紙或數字周刊的記者大爺去收集資料再爆料
這樣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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