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絡房地產炒作, 除立即重啟國有地招標, 並推出「土地買貴保證買回」方案,
得標後2年內覺得買貴, 政府一定原價買回。
另方面研究將房貸年限與寬限期, 同時納入裝潢貸款, 最高可達65年, 讓一般人也能輕鬆刷卡買房!!
詳見今、明二日新聞。
李大善人真炒手、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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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update.
今天看盤中消息, 質疑炒房政策限台北縣市的原因, 竟然獨厚台北縣市??
既要實行就要擴及全國, 怎可以你一個部長自己說了算? 什麼叫北縣市以外居民不需要?
既有炒房政策就該擴及全國, 不該一國2制, 且必需要包含私有地買賣,, 不然只漲北部建商成何服統!!
XD, 台北縣市以外的地就不是地?? 選票就不是選票??
附買回政策要擴及全國、擴及私有地買賣才對!!!!
flyingmax wrote:
為活絡房地產炒作, ...(恕刪)
學美國政府對付金融機構肥貓方法就可以了
收購國有土地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建設完畢並出售
超過時間的話
爾後交易造成實現獲利時
獲利所得課徵100%稅金
賠錢不予課稅
flyingmax wrote:
為活絡房地產炒作, ...(恕刪)
大大這一招"打高空"真是厲害,黑的都能說成白的,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國產局本月17日宣布實施最新國有地標售機制,未來出售都市計劃區100坪以上、非都市計劃區150坪以上國有地,將採附買回交易,得標人必須在2年內取得建照並開工,如需經都市設計審議則以3年為限,否則國產局即用原價買回。
國產局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避免財團買下國有土地後不開發利用,只是屯地、養地、哄抬地價。由於中南部地區的國有土地標售案經常流標,沒有財團炒作問題,因此「附買回交易」將先以交易熱絡的北市和北縣為主。
國產局標售新制,規定得標人在「取得建造執照」並且「開工」之前,禁止移轉給第三人。
rusty44106 wrote:
「開工」還不容易.....(恕刪)
是阿~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華固建設副總劉若梅認為,國產局標售新制,規定得標人在「取得建造執照」並且「開工」之前,禁止移轉給第三人,確可遏阻目前財團買賣土地炒地價歪風,但如果國產局沒有更慎密的配套,也可能讓國有地標售競爭更加激烈。
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表示,建商取得一塊土地後,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進行規畫、整合、申請建照等程序,這中間市場如有變化,風險必須自己承擔;但國有地如採「附買回」,景氣好就開發,景氣不好,開發商也不用擔心,因為只要擱著不動,讓政府買回就沒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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