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有這樣的經驗,走在人行道上,因為房仲業者的A型廣告立牌而得繞個彎走,先前台北市政府曾經對業者祭出6萬元高額罰鍰,現在更要鼓勵民眾檢舉,只要檢舉成案、完成標準蒐證程序,最高可以有獎金3~5萬元。
A字形房仲廣告立牌,在人行道、街角隨處可見,不但是行人走路的障礙物,更影響市容美觀。
民眾:「整體市容,不能因為少數人來破壞它,這樣不太合理,他也是為他自己的生存,但是你的生存影響到整體市容,這是實在是不合理。」
看不下去,不用等市府開罰,自己動手檢舉,還可以賺到高額獎金,台北市現在擬定「檢舉不動產違規廣告物獎勵辦法」,看到違規的房仲廣告,不管是拍照,或是錄影,而且看得出來誰是廣告人,或是可判定業者,成案後可以獲得3-5萬元的獎金,就算當下沒拍照,事後檢舉,如果市府確認,也可以領到1200至2000元。
記者:「有聽說這樣的罰則嗎?」民眾:「有。」記者:「有,那以後怎麼辦?」民眾:「就不要擺了。」記者:「就不要擺這,那可以擺哪裡?」民眾:「就不要擺了。」
市府先前曾經對業者,處以6萬元高額罰鍰,現在又用高額獎金鼓勵民眾檢舉,想辦法,要讓台北市容一乾二淨。
2010-05-17 23:59 5樓 小月豪 wrote:
我比較希望政府 嚴懲重罰 那些讓自己家的小狗隨地大便 又不處理的飼主..
台北市的巷道裡, 狗屎還是隨處可見..
我覺得這更丟台北市的臉!!
馬市長時期有這樣的罰則,雷厲風行的推行幾天就"又"像其他政策一樣"不了了之",請見舊聞
●舉發未清狗屎 可獎1200元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 20060502 | 昔日新聞 | 壹蘋果網絡
http://www.nextmedia.com.tw/applenews/article/art_id/2578845/IssueID/20060502
:
北市狗糞稽查取締計劃
時間:即日起
罰款:違者罰款1,200~6,000元,檢舉民眾可得罰金10~20%的告發獎金。
取締方法:遛狗民眾若沒隨手清狗便,一般市民及環保義工、環境巡守志工均可拍照存證,送交各區清潔隊開單告發。
:
PS:發布命令前有則新聞吵了一陣子---"有一對日本中年夫婦在埔里居住.卻因為不能忍受狗屎而離開"。合理的懷疑當時的馬政府是因為此新聞事件而覺得民氣可用才發布命令。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