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些討論我也想說一下我的想法(我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仲介/建商):
前一段時間有30年以上老公寓容積加倍獎勵的方案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吧.
比較進階/深入的討論在政府部門其實是很熱的.
有關多出來的房子(比如五間改建變成十間)
多出來的五間,政府某部門(XXXXX局)
提出一個方案,就是政府成立一個部門,
管理這些更新後多出來的房子利益分配(比如出租或便宜賣給需要的民眾)
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案.
很悲哀的事實,
這時候,建商就說這是"與民爭利",還拜託民代,將這個提案在台北市議會否決了.
這種所謂"與民爭利"的事情,在我們的議會上演,已經不知道幾千幾百次.
限於自己無能
只能發表一下感慨.希望大家要好好珍惜你手上的一票
祝福大家,平安 / 健康 / 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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