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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4/24都更計畫的細細念

台北市260萬人口已經非常擁擠,
多釋出的25萬戶又將在市區帶入數十萬甚至100萬人口,這是嫌目前市區不夠擠嗎?
只能說都發局瘋了,為了選舉不顧專業倫理,
讓應該永續發展的都市規畫,一遇到眷村老伯伯陳情就改來改去,
結果就出現了那些讓大家一開始看了想不通的都更條件。

既然要這樣惡搞,當年又何必訂甚麼容積率限制,
乾脆由政府出面在大安、信義、中正區建幾棟嶄新101式超高住宅大樓,
以成本價出售,建到沒地就把大安森林公園三分之一或一半面積拿來蓋,
要提供給多少人買都沒問題。

這種程度的好市長我來做就可以。

2010-04-24 21:50 發佈
樓主不知道想抱怨什麼,台北市一堆30年以上的公寓,甚至40年以上的也不少,受限於容積率,這些老舊建築一直無法更新,如果不適當放鬆容積率管制,難道要眼睜睜看著這些老舊建築變成危樓
Reykjavik wrote:
台北市260萬人口已...(恕刪)

+1
北市持有舊公寓的當然樂觀其成.身價水漲船高.
多釋出25萬戶約可供7-80萬居住人口再灌入北市..多繁榮
以後透天型住宅的居民屋齡超過35年自己仿效2倍容積率 .
尤其中南部. 3樓蓋6樓.4樓的蓋8樓
因容積率限定只是口號而已

Reykjavik wrote:
台北市260萬人口已...(恕刪)



沒辦法外縣市一樣繳稅,卻不同待遇,只能說台北市資源太好了......

Reykjavik wrote:
既然要這樣惡搞,當年又何必訂甚麼容積率限制,


你也知道"當年"????
這有多久了?

當年有規定這多必要的公設嗎?
東扣西扣,使人對都更卻步,造成市容醜陋,久之危樓林立...

都更早晚要邁向更大一步,只是時間早晚
心一動念,便已千年
居住室內坪數變大, 且不含公設, 送一停車位, 免費換新屋,
台北市西區舊市容, 終得翻身, 比起啥軸線翻轉政策, 這個政策實在好多了 ,
北市西區市民之福~
對想買台北市的人來說, 供給量變大, 也對房價有平抑效果, 不再一(好)屋難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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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百萬人受惠
2010/04/25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北市府昨天宣布「老舊中低樓層住宅更新政策」,未來符合條件的更新案,容積獎勵可達兩倍,不過學者和民代都擔心此舉可能炒高房價,弱勢者「看得到、吃不到」。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鄭瓊中攝影

台北市政府昨天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預估北市將有廿萬戶、約一百萬市民受惠。


全案為五年專案計畫,凡基地為完整街廓或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約六百零五坪),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均可提出申請。但基地內四、五層樓面積需達基地面積三分之一以上。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政策,郝龍斌說,北市三成四房屋是超過卅年的老舊建物,其中不易更新的四、五層樓約占八成、廿九萬戶。

他說,老舊建物戶數多、整合困難,加上現況容積高於法定容積等原因,更新後坪數變小,住戶也無法負擔更新後的高房價,導致四、五層樓老舊公寓難以更新。

對此,市府決定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來解決這些問題,給予中低樓層老舊建物最高兩倍法定容積,或原容積加上零點五倍的法定容積,希望透過放寬更新容積獎勵,加速市內老舊公寓改建。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說,老舊建物更新後,規定戶數必須高於原戶數量。市府也鼓勵住戶自組更新會,每案更新前期整合及規畫費用,市府最高可補助五百廿萬元,另外請「都市更新學會」協助住戶自組更新會。

更新處以大同區承德路一帶四、五樓公寓為例,基地面積三千二百零三平方公尺,都更舊制容積獎勵約只有百分之卅二,分回廿二坪,但新案實施後,每戶可分回廿四點二坪,外加車位,還不含公設比。
更新處科長簡瑟芬表示,試算廿九萬戶約有七成廿萬戶,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可賣到五十萬元,可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

另九萬戶受限所住地段地價較便宜,建商改建利潤不符成本,更新仍需付費。市府建議這些住戶,可先申請拉皮補助,整建部分也可向「崔媽媽基金會」或更新處提出申請。

市府近期將展開與產業界、學界及各更新地區的說明會,蒐集相關意見後,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報告,預計八月一日公告實施。


現有的容積獎勵是50%, 可是實際審核通過的平均獎勵不到30%.
兩倍容積獎勵雖然是100%, 可是到時候實際審核下來的, 依照比例推算, 大概也是60%左右.
雖然多了30% 的容積獎勵, 可是20%停獎也有了落日條款. 算下來實際的容積獎勵只是多了10% 而已.
不同的昰, 以前停獎多是被建商拿走, 現在是算到容積率去分.

最好的情況就是在停獎落日前去申請都更, 再加上這個兩倍容積獎勵. 然後自己找建築公司蓋, 不要透過建商.
不用跟建商分, 公設的部分也只要符合消防法規就好了, 不用被建商灌水.

只是真的有這麼大面積(多住戶), 又可以在短時間內達成這種最大贏家的共識的, 因該是少之又少.
住戶不想住危樓,
政府就應照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出面徵收,
這是政府本來就應做的事情,也是偉大國父 孫中山先生
在三民主義中所揭示的原則,漲價歸公、避免資產階級世襲。
這些國民黨後輩置國父 孫中山先生理念於不顧,
實是數典忘祖。

要開放容積率惡搞也可以,
但是新增的戶數產權不能再為私人所有,
產權屬於政府,再開放租給年輕的無產階級夫婦,
這樣才符合社會基本的公義原則。
現在的政客繼續圖利有產階級與建商資本家,
這種忘記國父初衷的政府應受譴責。
我聽說台灣容積率可以在便宜的區段買,然後應用在貴的區段,一般民眾可以這樣做嗎?還是只有建商可以?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或人生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0080630 wrote:
樓主不知道想抱怨什麼...(恕刪)


以台北的房價水平來看
現行容積率來進行都更絕對有利潤
問題是公部門行政不斷配合貪得無饜的建商釋放利多
過多的容積獎勵破壞都市計劃的服務設施比例
而胃口早已被養大的建商也只會將暴利視為正當應得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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