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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要都市更新....新說法....聽聽建商怎麼想的....(2014/10/03更新在225樓)

去年有個土地開發公司找上我們這一區,
台北市算是精華地段, 雙捷運站口,
他們上看的是我們這一區21戶,
以及被夾在中間的兩筆國有地, 都是日據時代至今的平房,

第一次說明會, 他們解釋了都市更新,

權利變換 VS 協議合建

當時就覺得奇怪, 他們一直推薦協議合建.

第二次說明會, 他們精算出了土地分配,
1坪的土地, 可以換得5.05建坪,
但是建商要取走43%當建築經費,
天啊, 以我們那區新成屋都逼近80萬,
1坪的土地要拿2.17坪, 173萬,
我家持有10坪土地, 要花1730萬蓋房子,
而且建坪只有28.8坪, 公設比30%, 室內僅有20坪,
還只能分到0.8個車位.


想也知道, 沒有第三次的說明會,
有的是土地開發公司開始各家談條件,
第一次來的時候, 我們不用補差額就能有車位.
第二次來的時候, 將分配到的建坪提高到35坪, 跟我家原本的權狀一樣大.
什麼資料都不肯給, 我們也不知道建築費用怎麼計算,
一直強調有多優惠, 有多棒,
甚至於想說服我們把土地賣給他們,
他們會找一樣大在附近的房子做交換,

整個事情弄了一年, 想要個財務計劃都沒有,
有的只是一個Excel的分配表.

2010-04-20 17:46 發佈
10坪的土地,每坪可以蓋5.05坪,你可以分到35坪外加一個車位,這應該是我聽到算是很好的分配比例了,請問你們的土地是住三的嗎?有臨大馬路嗎?能夠有都更的機會不是很好嗎?如果我家的公寓有人談都更那我就高興死了,整體的房屋價值不是提升很多嗎?
Pentagon wrote:
去年有個土地開發公司...(恕刪)


完全看不出來哪裡不好?

等於你可以獲得57%建坪...

這樣應該是我聽過算是最好的都更了!!

(如果我沒看錯你寫的意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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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樓主的分配比例,其實應該是符合行情

因為假如是住宅用地,其實根本沒有改建的利潤

建商要賺利潤來源的應該是中間的那兩筆國有地

不走都更的原因是因為要跑流程很麻煩

Pentagon wrote:

我們不用補差額就能有車位.

第二次來的時候, 將分配到的建坪提高到35坪, 跟我家原本的權狀一樣大.


聽來似乎樓主家的容積率應該是用完了??

整體來看,似乎已經沒有什麼改建的益處了

因為你們21戶不是建商的主要獲利來源

換個角度想,就提昇自身的房價而言,目前的條件應該是很好的條件,因為是舊屋換新屋

但以居住的角度而言,改建後的室內空間是減少的

Pentagon wrote:
整個事情弄了一年, 想要個財務計劃都沒有,
有的只是一個Excel的分配表.


弄個十年以上的都有

不過小弟看過一些改建合約書,好像也沒看到什麼財務計畫

大多也是各戶的分配表

建商自己的那本帳當然也不會寫在合約書上

其實這麼大的交易,自己多找專業人士多找資料,找法規研究

至少先弄清楚自家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何?

看到開版樓主有些不滿語氣的文
大家就可以知道:
為何都更...通常雷聲大,雨點小
大家搞了好幾年,能成了沒幾件,
所以有錢的建商...不如去搶標單純的地(如空地,國產地),
而老舊公寓...就繼續做它的都更夢........直到成為不適住的危樓為止

建商的ˊ成本也不匯難算,你們的總建坪乘上每坪的造價,一搬來說都要15萬到20萬,如果造高檔的就會到25萬,如果有原住戶的話,建商應該會壓在20萬以下.在加5-10%的管銷,當然還有取得國有地的成本.

如果要分的多就只好自己出錢都更.
Pentagon wrote:
去年有個土地開發公司...(恕刪)

都更真的 是很困難.........怎麼分都一定會有人不爽....

台北市都這樣了.台北縣....聽都沒聽過..
沒辦法.現在執政者都是法律人當道....幹不了幾年就等升官
完全沒有.造福子孫.經濟概念...

也許有一天.會有吃飽沒事幹的大學生發起搶救寶島里紅燈區..........

台灣將來會變成.老人國+古蹟+危樓建物=失落的城市
政府不要再賣地了.留一點給後代用啦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許多網友回應時都提到這一點:
沒錯
地主的貪念自己要付代價的
地主的貪念最後懲罰的是地主

人世間自有一個經濟平衡的模式
都更只是其中的一個平衡模式而已

講一下實例吧:
我家在松山,街廓一千七百坪,前面和後面都面對公園,四面臨路,建築線是三十米計畫道路,使用分區是容積比住三高1.33倍的住三之一(容積三百,非二二五)
結果建商來過十家
談了十年都沒成,這幾年我常常坐遊覽車去逛豪宅、吃大餐,都是建商招待
但是談不成就是談不成
就是因為地主之中有人的貪念特別重

反觀條件比我家爛的「國美、新美館」,該基地又靠寶清街、又靠菜市場、又是橋頭
(這是實話,歡迎來告)
結果因為地主比較不貪,所以現在已經蓋到三樓,開價一坪一百萬

人世間很公平的

結論是:都更的法規也應該在成本揭露的透明性上多著墨,讓建商和地主少一點爭議
地主的貪念會因為遊戲規則的公平化而減低,這樣兩方互蒙其利

建議版主:57、43分已經是很好很好的了
貪念是造成都市發展停滯不前的絆腳石
謝謝各位的指教, 其實我們也稍微有做過研究,
雖然都市更新分配都是按照比例分配,
但是不明白的是43%的建築成本,
打聽過我們這一區的建築價格, 大約都落在25~30萬一建坪,
根據建商的計算, 我們家要付1730萬,
即使是35建坪 * 30萬 = 1050萬,
更別說那兩筆國有土地建商能夠藉由都更取得,
但是需要付一筆拆遷補償費, 因為有一筆被佔用,

況且目前看起來建商還有所保留,
財務計畫也沒有看到, 建築物也只有一個三視圖,
也沒提到結構, 還有建築方式, 也不知道一建坪需要多少費用,
停車位也說要看都更計劃有多少的獎勵,
拿著分配比例就要計算, 感覺真的不是很好,

另外我家這新建案的價格約落在70~80萬,
這是請房仲業者去查附近"1"公里內的六個新成屋建案,

這一塊都更分成兩大塊, 一塊是住三(225%), 一塊是住三之二(400%),
我家是住三,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的是, 市政府給的文件都是講權利變換,
為什麼建商一直拿協議合建的方案跟我們談?
這樣對他們來說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嗎?

PS : 其實最擺不平的是在一樓的共 六個店面, 不是我們家, 建商似乎想用五分之三條款處理掉.
mopher wrote:
建議版主:57、43分已經是很好很好的了)


根據樓主後來的描述,建商好像提高到了70:30分,這比例是我聽到最好的了.怎麼還會有人不願意,實在想不懂.樓主可否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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