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eia1983 wrote:借題請問一下版上網友...(恕刪) 1.優先購買權規定於土地法、農地重劃條例、375減租條例等規定,目前國有財產法、地方公產法令應該是沒有無權占用者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2.實務曾經探討過,早期無權占用建築房屋者一旦承租公有土地,於公有土地出售時,有無優先購買權。內政部曾經對此做出合法房屋始有優先購買權之見解,因為無權占用者之房屋多屬違章建築,故應該也不會有優先購買權。此種房屋,若非對相關法令有一定程度了解,因為法律風險甚大(依租約政府有很多可以終止租約或訴請拆屋還地的情形),不建議介入。
rokaku wrote:請問有人知道像這種無土地也無建物權狀的房子嗎?土地是政府的但不用付租金, 有門牌(不是"臨"字的門牌)因為很便宜, 可是什麼都沒有要怎麼過戶呢?住這種房子會有什麼問題嗎? 這就代表政府與法律並不能給你任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