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欠我錢的代理商, 那天和他媽聊天, 她說他們在新天地內的攤位都出租中, 月租收入超過30W.現在連他透天本店也分割一部分出租, 她說自己經營的生意很差. 然怪有風聲說他想將店面頂讓, 專心來賣音響.看來當收租客比較好賺.deplore wrote:因小弟從事電腦點歌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