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找忠順街一帶的房子,
看到一間位於忠順街2段的6樓華廈(8樓蓋的6樓,屋齡約19、20年左右,沒有車位)。
之前在96年時也看過同一棟的2F樓層,
記得當時屋主的成交價是1050萬元,
小弟怕自己的記憶力不好,
所以在出價前又調閱電子謄本,
確認96年6月時是1050萬元成交的。
這次看到的同棟不同樓層,
比起96年的那間少了18坪的大露台。
小弟出價1200萬元(也拿出2F的謄本來與屋主討論),
但屋主說他要賣1350萬元。
1350萬-1050萬,
貴300萬,
還少一個18坪的大露台,
真不知道現在的景氣有那麼好嗎?
這棟華廈其實還有傾斜的問題,
信義和永慶兩大仲介也都知道,
所以一直沒能夠賣掉(屋主現在是交給信義及永慶以外的仲介在賣)。
小弟只能說屋主的心態真是高深莫測,
房價真是高不可攀啊。
再加上小弟當時亦有出價,
但因差了一點而沒有買到,
所以可以知道當時屋主的成交價格。
就有權狀坪數的露台而言,
喜好與否或許見仁見智,
但就小弟看屋的經驗及大多數屋主的開價而言,
個人認為大多應該是加分,
而不是減分。
當時與屋主談價錢時,
除了比較同棟2樓的成交價外。
為了考量成交的時間及樓層的問題,
小弟也特別找了信義在網站上所公告的附近成交價(98年4月左右)來作為參考。
信義所成交的房子也是在附近,性質也是華廈,
是8樓的7樓,
屋齡為12.5年(小弟看的是約19、20年),
且並無聽說該華廈有傾斜的問題,
它的成交價換算下來是屋主約實拿每坪22萬元,
小弟出的價格則是屋主可實拿每坪27萬元。
一坪也已經多了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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