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北市停車獎勵將取消,將影響未來市區車位及房價!

北市停車獎勵 6年後停用
2009/10/15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在市議會指出,建築物停車空間獎勵法令已經不合時宜,北市將逐年減少停車獎勵申請上限,並訂定六年後停用的落日條款。同時也將全面清查停獎建物設置停車空間,是否仍做停車使用,違規使用者將開罰。

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現有申請的停車空間若未依執照核定用途使用,建管處將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執行查察,違者裁罰六到卅萬罰鍰,同時要求改善。

台北市議員秦儷舫也表示,以豪宅帝寶為例,一百八十八戶的豪宅擁有一千一百八十一個汽車位和一千六百一十二個機車位,平均每戶六點二個汽車、八點五個機車位,試問這種豪宅會有人騎機車嗎?這種政策早該檢討。

近來總統府周邊「一品苑」、「揚昇君臨」等建案因設置獎勵停車位獲得額外容積,但豪宅停車場是否開放讓一般大眾使用,成為各界關注焦點。郝龍斌昨天下午在議會答覆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詢時表示,停獎政策確實不符時宜,北市已完成「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獎勵要點」修正案,送內政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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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苑事件的餘波蕩漾,目前停車獎勵值最高20%,一旦廢止後,未來建築面積將減少最高20%,直接衝擊建商利潤,實施前將引發建商搶建,實施後將直接減少房市供給量,對台北市房價的影響呢?
2009-10-15 17:31 發佈

小三通 wrote:
同時也將全面清查停獎建物設置停車空間,是否仍做停車使用,違規使用者將開罰。


真的假的?
之前看過V1的大廳地上有貼膠帶, 好奇的問了仲介.
跟我說是原本的停車空間. 把線貼出來作為檢查用, 哇咧. 在大廳耶.
不知這種的會怎麼處理?
全大樓住戶一起分攤罰款?
同時也將全面清查停獎建物設置停車空間,是否仍做停車使用,違規使用者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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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太可能
但還是希望市長說到做到啊
為啥台灣的法律都是訂爽的!
訂法律是一回事
執行是一回事
根本湊不起來

這種事情還是不了了之!
試問陌生人要到你家停車,你願意嗎?
先不說有沒有收停車費好了,這種收費和找公司外包都是吃力不討好
安全顧慮也要考慮,一堆車子進出,空氣也不好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這是台北市修正停車獎勵的要點:





目前台北市政府已提出停獎落日條款:按現行法令規定,停獎之容積上限為總樓地板面積的20%,一旦落日條款通過,3年後,停車獎勵容積將減少5%,預計6年後將完全廢止停獎制度。

目前車位可分為自行增設、法定車位及獎勵增設三部份,過去建商為增加更多的興建面積,申請增設停車獎勵,假若此法通過,未來建商評估購地成本時,即會將土地成本轉嫁至房價上,日後買屋恐得負擔原來停車獎勵部份。

此外,由於市區停車空間少,一旦停獎制度廢止,可能也會造成會市區停車位價格攀升。

kuan_c wrote:
真的假的?之前看過V...(恕刪)


停車位獎勵問題多,有些建商享受容積獎勵、將多出的車位對外出售後,為了提高賣相,吸引買家,還將部分車位充當公設,成為健身活動中心、花園、大廳等,或是變身為訪客臨時停車位,這些應該都可能被要求限期改善否則開罰。

但責任規屬,是原建商嗎?還是接手住戶管委會?我覺得會是管委會,因為買房前買方一定有簽切結書,一旦東窗事發與建商無關,最後還是由全體住戶承受。
twobow wrote:
試問陌生人要到你家停車,你願意嗎?
先不說有沒有收停車費好了,這種收費和找公司外包都是吃力不討好
安全顧慮也要考慮,一堆車子進出,空氣也不好.(恕刪)



獎勵停車位,如果不想對外開放停車,是可以由管委會決定對外銷售,這類的停車位有獨立的權狀,是可以單獨買賣的。
政府現在要清查的,是那些獎勵停車位沒有對外開放或變相使用,如變為公設(KTV,健身房…)或者改為訪客停車位或大幅提高停車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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