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1311 wrote:
這些依法辦理公務的公務員
家裡不知道有沒有違建??!!
我知道
如果我也買房子,下一個就一定會輪到我
反正已經有人幹下第一件了,第二件就沒什麼了不起的了
一般民眾的法律知識非常匱乏
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 這些只是欺負人的方式而已
這些善良老百姓誰會去呢?他們真的不懂也不想懂
他們只想過生活而已
那些該死的建商!!
那些買文林苑預售屋的人到底是誰?
王家的日曆還翻在今天,沙發上散落坐墊,流理台裡有切好的菜,櫃子上的熱水還在煮,如果我是他們,我也不會相信會被這樣對待,會這麼粗暴惡質醜陋,但是今天我眼睜睜地看見了,然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CC1311 wrote:
你說的這有可能,但雙...(恕刪)
我也相信法院的判決
可是你知道法院判決是怎麼回事嗎?
當政府舉辦公聽會你不來參加,法院就認定妳沒有反對
如果你在這整個"法定程序"上都沒有提出反對
那你就是沒有反對
法院最後就是依"法"行事
整個過程你都沒有反對
法院不管你心裡面到底是反對還是贊成
反正你沒有"法定程序證據"來證明你的反對
現在要來訴願,也來不及了
用這種頭腦在想事情的叫做法律人
用這種頭腦在判事的叫做法官
一個裝著很多這種人的地方就叫法院
這是我個人在醫界服務數年後的感想
我也不了解雙方這幾年來談了什麼
但是我不能理解獨棟透天也能這樣被建商劃入都更計畫
用"大多數人同意,只有你少數人反對"來當理由
硬要拆了這兩間房子
他是獨棟透天,不是大樓住戶
這樣子的市政府是用什麼腦袋在辦事情
這證明了一個道理=> 擋人財路者'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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