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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chiff wrote:
怪手準備動手了不過王...(恕刪)


大大的簽名檔我喜歡:我攝影...故我在...

不知有沒有攝影師去強拍這歷史性的一刻?
許多攝影題材是可遇不可求,這是投書國際競賽的好題材.
王家剛好在億華及相機王二大聖地的中間點啊!

亮哥+ wrote:
大大的簽名檔我喜歡:...(恕刪)


謝謝!
我的記者朋友正在現場...
如果有拿到照片我在來分享...
我攝影...故我在...
TW又要登上CNN/BBC/NHK.....?

亮哥+ wrote:
這是投書國際競賽的好題材.
售:很多AV產品
現場狀況 http://zh-tw.justin.tv/2jguauou/b/313055877

這個案例影響應該會蠻深遠的
如果日後法律沒有修改
就確定了 都更多數決精神
對於建商 是有利的 (整合的成本精神少花很多)
對於住戶 想要改建的有利
不想要改建的不利
1F不利
尤其是黃金店面會極為不利
另外想當最後一戶的 也會變得極為不利

可以預見 ,最近各家都更建商 會突然變的相當有活力
會努力與不同意戶 道德溝通

因為都更確立多數決 整合變得容易
或許會演變成
住戶成立都更委員會 取代建商
將幾戶獨行難搞的,請台北市政府幫忙

所以若是家有有在談都更
記得跟鄰居多關心一下
免得到時被36條玩到
怎麼死得都搞不清楚



dirtypoint wrote:
可以預見 ,最近各家都更建商 會突然變的相當有活力
會努力與不同意戶 道德溝通


是嗎?
如果文林苑模式可行

那以後建商直接劃好一塊區域..然後掌握過半數已後

就先推預售案..然後再請市政府強制拆除

根本不會再跟住戶溝通

willk wrote:
是嗎?如果文林苑模式...(恕刪)


而且已經不是侷限同一棟住戶!而是一個區塊!
這真的很可怕...
我攝影...故我在...

willk wrote:
是嗎?如果文林苑模式...(恕刪)


呵 ~
我跟你的關心點應該是不同的
你應該比較關心王家
這是你的自由,我沒有意見
如果你願意當社運人士
我也沒有意見,因為在民主國家
這些都是應該被包容的

我比較關心的是 都更的遊戲規則
因為剛好我家也在談都更
昨天建商還找我們家勸說

可以想像我們家不簽的話
過一段時間 建商就會用 文林苑的案子來道德勸說
如果 我都不關心,就容易被建商 給呼籠過去

我個人對王家沒什麼意見
且感謝王家 的動作 讓我更了解都更的眉眉角角
尤其兩個判決更是讓我更了解都更法律

另外王家的案子 推翻了一般人所認知都更、合建的觀念
"最後一戶 有最大的談判籌碼"
"撐得越久、領得越多"

以後建商會利用王家的案子來讓其推動其都更案
畢竟"無奸不成商"
其實也沒什麼好非議的
資本主義 本就是在合法下 追求最大的利潤

而我呢
只是在越了解遊戲規則
儘量不要被建商 吃太多豆腐
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dirtypoint wrote:
而我呢
只是在越了解遊戲規則
儘量不要被建商 吃太多豆腐
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恕刪)


+1
請容許引用大大的名號:
這些都更遊戲規則的point真的很dirty...
整件事情應該歸咎於三方

1.台北市政府:建地未整合完成前,就將建築執照給建商.
建商與王家尚未談妥(屬獨棟非公寓),卻將建築執照發出,使建商認為此都更案必成,購買預售屋者,
也因為有政府的背書(都更通過,建築執照已發出)才購買.

2.建商:全部都更範圍未談妥,就開始出售預售屋給不知情的購買者.
知道仍有部分地主不同意,仍出售預售屋,使不知情的購買者蒙受損失.

3.王家:不同意都更,無立即反應訴出行動,使局面造成現今狀態.
王家在不同意都更時,就應該如同現在一樣訴出行動,才不會造成現今狀態(房子已經猜拆,預售也賣完),
可以說騎虎難下了,除了要面對95%的鄰居,還有購買預售屋的四五十戶.


以上是小弟見解.

不知不管是建商還是王家還是預售屋者,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案例影響大,但是否只影響黃金店面或一樓,還值觀察:
CASE 1
"多數都同意了,一樓也同意了,你三樓不參加,應該..."
CASE 2
文林苑案曝露制度缺陷,北市議員、立法委員還得選舉,修個法吧(北市都更條例的做法在中央其實意見分歧)
CASE 3
文林苑王家官司不夠高明,另找新途徑提告,法院意識問題嚴重,改變立場與見解。
CASE 4
一個案子搞這麼大,基層公務、員警、承辦吃不消,官司纏身,老闆還是別這樣玩吧,我們基層把你長官搞下來也不是不可能...
CASE 5
先從整合完成一棟開始,往外吃一棟("注意文林苑案例喔...")施壓下吃完,再向外擴及一棟,一棟一棟分化,大都更豪宅起來了,社區和諧完全沒了,新住戶間一肚子氣,建商賣完則遠離此地了,社區營造?你們自己玩吧...(文林苑同意住戶,知道如此是否均還同意當初參加都更?同意用這方法對付老鄰居?新豪宅預售購買戶,這樣衝突的房子是否買得開心?(希望一切平和,阿彌陀佛)但你們雙方都不能抽腿不玩了,因為建商說"毀約,請賠償")

BTW,王家被迫參加了,但畢竟是"參加"而非逐出,他的權利價值以及房屋分配應該要按照遊戲規則協調或抽籤吧?總不能說剩下得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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