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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hiei00123 wrote:
違法違憲真是強盜...(恕刪)

法院判那個住戶輸,所以有違法嗎,都更法是立院三讀通過,請問有違法嗎
在01第一次留言修改了10幾次還無法按確定,晚上看到這新聞時候,覺得心情很沉重。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我不曉得也不想做任何評論。我只想到如果今天拆的是我家?那麼政府公文上的5%就變成我的100%,政府公文上的5%變成我從小到大幾十年的回憶。

左腳右腳哪都能去的了

kevin^^ wrote:
存郵局1000萬以上一年機動利率利率是0.5%
一年利息就有100萬


郵局不是銀行,超過100萬的存款是不給利息的。明天郵局營業時間你可以打電話去確認.
現在真是悲哀, 連選擇不當那5%的權利都沒了.
為了財團的利益, 連政府都選擇站在不公不義的那一邊了.

這樣的案例有可能越來越多, 只要這種失能的政府繼續存在的話..........

cesarlin wrote:
那為了市容,為了公共利益,請所有的機車族一律改坐公共交通工具,滿街的機車,滿人行道的亂停,比老舊房子還醜陋,為了市容五年以上的汽車,麻煩也請報廢,還有穿拖鞋,破爛t-shirt加牛仔褲的宅男宅女們,也請不要出門,更徹底一點,愛講髒話的,愛挖鼻屎的,自己了結一下,為了公共利益嘛,不好意思,大家配合一下。


這不勞你費心,這國家都有制度

油電雙漲就是懲罰開車跟機車的,製造污染就多繳點錢
我坐大眾捷運
憲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書沒念好喔
cesarlin wrote:
那為了市容,為了公共利益,請所有的機車族一律改坐公共交通工具...(恕刪)


捷運不行座歐--

網路上以「有人接獲線報」,透過臉書發起串聯,因而湧入大批聲援人士,
包括之前聲援樂生療養院的學生代表,人數一度近300人。

樂生療養院的那一票 很有 gus ,逢拆屋必反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不經讓我又想起對岸 李承鵬 博客所寫的一篇文
《阿凡達》釘子戶偉大教材
其最後寫道:
有唐福珍、潘蓉、最牛釘子戶,還有河南、四川、上海最強悍城管,還有拆遷辦與非常中國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懷疑卡梅隆是悄悄在中國臥底多年後才想出這個劇本的,只不過把結尾弄得光明一些。總之,《阿凡達》是一部謳歌釘子戶抗擊暴力拆遷的成功典範,不論戰術上還是戰略上都值得借鑒。
技術上中國電影落後五十年,人性上中國電影落後五千年

可惜
文林苑的下場並非如阿凡達結局


ohiuboss wrote:
法院判那個住戶輸,所以有違法嗎,都更法是立院三讀通過,請問有違法嗎


完全沒有違法,但是違憲

憲法跟都更法哪個位階比較大應該不需要特別跟你說明了吧?
這是建商說法
負責文林苑都更案的樂揚建設指出,王家曾提出不參與都更、合建條件及回領現金等a、b、c方案,並非外界傳言抗爭戶完全無都更意願。抗爭戶在合建條件中要求權利轉換金為2億元,與核定公告依法提列的補償費7400萬元落差極大,雙方因此僵持不下。建設公司並出示相關文件,包括協調拜訪紀錄、部分書信往來紙本,指因抗爭戶曾提出不參與都更、合建條話及親自拜訪更已20多次,王姓住戶仍不願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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