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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arthur888 wrote:
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王家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王家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王家是穩輸的。

你可知原來是可以繞過王家就完成都更嗎?王家土地早已經被建商當預售屋賣了,所以建商非要弄王家不可,這你知道嗎?


這段話根本就是倒果為因,片面的聽信王家說法

如果真是這樣,法院會判王家輸?

昨天的樓,已經有人節錄了法院判決書

一、賣預售屋:
建商拿到建照之後才開始賣預售屋
往前推算都更案的作業時間
1.都更案是先劃定都更範圍,範圍內只要1/10住戶同意就可以送市府審核
2.市府審核通過後,開始進行權利變換協商(舊屋新屋的交換坪數或是現金)
這個階段同意的人就簽同意書
不同意的人用"書面聲明"寄給建商跟市府,就能排出在都更案之外
這種談判協商取得共識是很緩慢的,少說也要3~5年以上
3.當同意門檻達到4/5,都更案就正式啟動,市府審核建案、發建照、拆屋改建
這個階段為了顧及多數同意人的利益,依法不可翻案
既然已經不可翻案,建商要籌集資金,賣預售屋也是天經地義的事

最重要的第2階段,王家做了什麼?可以做卻什麼都沒做

「先賣出預售屋,才想辦法弄走王家」只是反建商的陰謀論而已

二、王家到底知不知道?
根據判決書的說法:王家5兄弟是同一地址
1.建商三次上門送規劃書,王家閉門不見
=都知道閉門不見了,這樣還說不知道有都更?建商找你純泡茶?
2.建商寄送規劃書,3個說沒收到、2個收到
=家人收到就是合法送達,家人沒告訴你是你家裡的事,任何法院文書都是一樣標準
3.建商把規劃書公布在鄰里佈告欄
=已經完全公開了,自己不關心鄰里的事務,是你自己的責任
4.王家沒有向法院申請停止都更,只申請停止拆除
=這是過度自信還是本末倒置?
5.本官司是王家5兄弟共同提告,理由是不知道有都更
=有上面1~4的事實,王家還能說不知道?用這個理由官司當然會輸


請看這棟樓的34F解說
請問各位先進,如何在這種情況下幫忙王家人??
王家是透天獨棟沒錯,但是地權是有問題的
因為王家兩棟都是「袋地」也就是四面都不臨路
該區要都更一定會把王家包起來
如果要排除王家,都更後王家的房子根本沒有道路可以進出

同一個區塊裡面,為什麼其他建築可以不被劃入?
懶人包倒果為因的說是建商的陰謀,怎麼不說人家有在期限內依規定提出異議?
反過來說,如果王家有依規定時間提出書面異議,整個都更案可能就破局了




最後,如果王家的理由真的站的住腳......最愛出鋒頭的民代怎麼都沒蹤影?
能把黑的指成白的、死的指成活的,批評關說施壓不用負責任的民代們怎麼都不聲援王家?
不就是這些民代知道「理」不在王家這邊~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你還陷在95%和5%的框框裡
分母根本亂湊在一起,住社區公寓的怎麼可以跟住獨立產權的透天混在一起
光是這點就是亂扯!

owen0901 wrote:
房子漂不漂亮你來認定?
你對你房子沒有感情, 別人就不許有? ...(恕刪)


有人愛醜房子當然可以!但支持王家我能得到什麼?一棟醜房子?

簡單說,我不是像王家那種愛醜房子、愛住老房子的人,所以我不支持王家!王家應該為他們自己的癖好努力吧?不然王家跟你們各位,為什麼不支持我愛新房子的癖好?


kevinniba wrote:
感覺這裡聲援王家的都...(恕刪)


字是打很多個,不過好像都不是重點
Test
王家事沒有循正常管道提出異議,他鄰居都提出,所以也被排除了,王家反而提出兩億的金額,敗訴了才訴諸社會公益,樓主請看清楚,我住的公寓也要都更,隔壁鐵皮屋提出異議,他們也沒被劃進來,現在基地不完整,建商不想都更,大樓都更案因為這樣10幾年沒有建商想接,都更不是申請就一定會過,樓主天真以為王家說的都事實情嗎?

thepeace wrote:
這家人本來就有說"不"的權利...(恕刪)


OK!那麼支持王家說"不"的權利,我能得到什麼?

為了王家這個癖好,我沒別的事好做嗎?


王家自己的地, 自己的房子,人家願意死抱老房子須要跟你講原因嗎?
lelotw wrote:
我想不出這兩個抱著老...(恕刪)

eights wrote:
這就會扯出【這是我的...(恕刪)


沒錯都更有一定的阻力是來自於原住戶對價格上的要求

你說公辦只會造成更多問題...可否明確指出是哪些問題會發生在公辦上...而不會出現在建商辦呢?

我的看法是..公辦或建商辦...都會面臨價格上的要求?...只是程度會有所差異...

但更重要的點是,公辦可以降低圖利的比例(很難百分百阻絕).....


現今政府很多東西都外包...美其名是說防止公務員介入圖利...

其實外包說穿只是讓他合法性的圖利啊....(你我懂的..)


如果一切都外包...我看市長一職...也一併外包好了.....

外包儼然成為公務員歸避行政責任的工具了....


外包與否取決於..行政單位是否有能力及資金來執行...以及是否有效率....

假使行政單位有能力及資金...但是外包比較有效率....是不是就全然外包呢?...這也不一定

除此之外還是必須要衡量可能所衍生的弊病......不是一切都以效率為第一優先啊.

.............扯遠了.....趕快回來




請用很簡捷的句子, 說明要聲援王家的重點?

前文完全不提法, 只看現實的人性
但如果你曾做過都更案, 再來談
就是因為在裡面, 看到了這麼多人的嘴臉
看到建商的明暗盤, 還不是就是為了要打通這些臨路, 店面, 或是大地主
一個都更案裡, 其實, 公平比例上拿少的, 會是那90%的小地主
結果,看到的是大家居然在幫一個因為喬不定價格, 一步錯步步錯後 就找媒體聲援的大地主

jaceda wrote:
字是打很多個,不過好...(恕刪)

sunhm wrote:
等"下一次都更"時,
看價值多少再考慮, 不行嗎?...(恕刪)


只要是錢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不過你能代表王家發這種言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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