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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人在等都更?

THE666 wrote:
最重要的土地使用分區...(恕刪)


分區住3 ,土地七p,預計換回權狀34.57p
chia1002 wrote:
分區住3 ,土地七p,預計換回權狀34.57p


住三 容積率225%
7 X 2.25 X 1.5 X 1.3 = 30.7坪 => 這是7坪土地能蓋的建坪,

建商給你34.57坪,不但沒賺,免費幫你蓋房,還送你3坪多,
難道你是一樓?
還是你家卡到了很好的位置?

確定是住3? 不是住3-1 或 住3-2?
T大 (7 X 2.25 X 1.5 X 1.3 = 30.7坪)此算法只是建商給住戶一個
交代的算法並非市府核準算法.
既然是走都更.有權利變換(有些問題).為什麼建商還要用合建私約.
據我了解.權利變換還是比合建私約好

chia1002 wrote:
分區住3 ,土地七p...(恕刪)


無負擔坪效4.94將近快要5,以住3來說算是不錯的了,
如果你家基地沒有特殊因素的話(比如走老舊公寓專案或是基地很大)
這條件算很OK!!
evan1986 wrote:
T大 (7 X 2.25 X 1.5 X 1.3 = 30.7坪)此算法只是建商給住戶一個
交代的算法並非市府核準算法.


那應該怎麼算?

就算自辦都更,最多也只能拿這麼多,不是嗎?

evan1986 wrote:
T大 (7 X 2....(恕刪)


T大那算法算是建坪的一種速算法
如果真的是都市更新走到獎勵值要審議時,連共同負擔(成本)及預估效益都會算進去,
最終審議委員才會核算正確的都更獎勵下來,此時真正的建坪才能夠確定。

一般都更合建建商很少在走權利變換,除非劃定範圍內有公有地或是為了節稅,
因為既然要走權變就必須透過估價師的估價來做為各住戶及出資者(建商)的權利基本
估價師估價有其準則,既然有準則就會受到限制,
像是遇到本討論串一樓那位有頂樓違章的,由於沒有權狀估價師是不可能把他的違章
價值跟合法建物相提並論,而是只是會在他的權利範圍內增加他項權利的價值而已
那對一樓來說一定是無法接受,因為是不可能違章一坪換更新後一坪的。

所以走權利變換就很怕遇到這種的,的確,權利變換會比協議合建還要公平,
但是遇到那種難橋的,還是要用協議分配坪數的方法才能擺平。

THE666 wrote:
住三 容積率225%
7 X 2.25 X 1.5 X 1.3 = 30.7坪 => 這是7坪土地能蓋的建坪,

建商給你34.57坪,不但沒賺,免費幫你蓋房,還送你3坪多,
難道你是一樓?
還是你家卡到了很好的位置?


以你這種算法,那都更肯定蓋不成,現在的房子蓋好至少都30%公設起跳,有的甚至到40%
如果建商還34.57坪扣掉公設,室內剩24坪,舊屋換新屋,居住面積縮水,請問有誰會同意這種條件!

現在建商最常用的談法,室內一坪還一坪

假設就公寓權狀28坪,陽台3坪,公設1坪,那建商一定會說室內不變,就是24坪還你,陽台坪數一樣還你,再加上30%,等於權狀變38.57坪。

但是要注意的部分就是,舊公寓有的權狀沒有登記陽台和公設,像我家公設是登記在室內坪,我當然建商說,那一坪的公設要算在室內坪,以前的法令就是這樣計算,沒有道裡建商來都更就要變更之前的計算方式!

都更最大的問題是交屋的時候,現在建商跟你談好給你40坪,但是他是用鑑價師來估算你房屋的價值,40坪可能價值2000萬,所以建商蓋好的房子,每間都有一個價值,你選超過金額,你就要貼他錢,選不足的金額,建商也不會退你錢。
重點來了,鑑價師是誰找的?沒錯就是建商找的!

球員兼裁判的遊戲規則,怎麼可能玩的贏建商,所以只能在談條件時,盡量談好一點,避免少輸為贏。
THE666 wrote:
那應該怎麼算?就算自...(恕刪)


怎麼可能只分這麼多,五樓公寓,改建後,只少也變十層樓以上,多出來的樓層難道不用分嗎?怎麼可能只分回改建坪數!

Drango wrote:
以你這種算法,那都更...(恕刪)


是沒錯啦,以坪效計算出來的坪數基本上都是權狀坪,也就是要扣公設跟陽台,
所以說更新後權狀坪沒有原本面積的1.4倍以上基本上室內都是會縮水的,
再來是陽台部分,雖然陽台不算室內面積,但也算私有部分,
在以前的法規之下陽台面積是可以做到當層面積1/8,大概12.5%,
但在新的建築法規之下很難做到10%左右,所以談合建時這部分也要加進去算。

至於合約部分,現在一般合建,坪數最好都要先寫死,幾坪就是幾坪
不要去跟建商談到權利價值的部分,就像你講的,估價師是領建商錢的,
估價師又要估到你家更新前後的價值,所以遊戲規則都是建商訂
現在有些民眾都是把分回坪數寫死、樓層寫死,然後坪數差異部份,95%範圍內協議找補
也就是說你本來可以分50坪,如果建築師設計的坪數是49.5坪,你選了建商就要找你那半坪的錢
盡量把條件寫明確,看過太多合建的合約,裡面真的是步步陷阱。

然後建議你可以去搞清楚一下容積率的知識,不是說原本5層樓蓋成15層,分配面積就該變成3倍
然後建商狂賺你們10層樓的錢。不搞懂容積率的基本知識,說真的合約再怎麼會打算,也是很容易
吃虧。
請問要如何看出...我家是住...還是商

剛剛把土地增值稅與地契拿出來看

上面只寫 : 建
(可以教我要去哪裡看嗎)

土地持分比例140/10000 (土地總面積1763.93平方公尺)

土地持份面積24.70 M2

主建物面積24.84坪

副屬建物面積2.76坪 (平台陽台)

建物產權總面積27.6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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