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200115 wrote:
所以惡法不就是要修改...(恕刪)
您所說的沒錯,我的確無法同情、支持王家,
同時我亦贊同修法,應將同意比例降低,讓都市更新更快速可以達成,
且規定建商需在既定時間完成,否則開罰。
當這是小弟拙見,一切還是需要更有遠見的領導人物來主導,
衷心的期待台灣可以更好、更進步~!!
stai wrote:
文林苑大家一直以建商(樂揚)與王家之遭遇做比較,房價高漲,建商變成人人喊打的老鼠,王家當然博得同情,但如果拿同意都更之30多戶之住戶(已二年多無家可歸,未來仍遙遙無期)與王家之遭遇做比較,那結果會如何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