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林苑都更原由
就像某留言講的
如果只是單純不參與都更為何還會去看圖中的規劃,
都更後還要求百分之百分回自己的土地,天下有這麼好康的事嗎?
王家卻在完全沒有參與任一場公聽會,也沒有收到都更公聽會通知單的情況下,
猛然發覺自己家的房子早被建商劃進都更單元,
目前甚至連都更流程的最後階段---權利變換---都已經跑完了。
而建商甚至以「房子我們都賣出去了」已沒有多餘的房子可選擇,
要王家依已核定之權利變換條件,接受分配。
不就代表王家有去選房子,但不願接受分配的房子嗎?
如果要回土地持分百分之百就願意接受都更
那跟祖產有什麼關係,房子還是要拆掉
而王家開價五億要建商買土地也是超過了一點..
(雖然說是開出建商不可能答應的條件,如果建商說OK呢?)
小弟也認為此都更是圖利財團
但此案件單純只是分配不公
因為如果不都更何須跟建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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