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去翻一下土地法34-1條, 你不懂的還很多jjclub wrote:為什麼你可以靠表決決定人家的不動產這是人家的財產!!!!你憑什麼決定??? 這不是公共建設, 但這是都市計劃的一部份! 未來的房子要重建, 都是要依都市計劃, 容不得你自己亂蓋!你不遵守都市計劃, 幸運點 (看清楚, 我說的是"幸運"哦), 你的房子被人家多數決一起重建了, 不幸點, 房子倒了變成萬年空地, 永無翻身jjclub wrote:這又不是公共建設
duranyang wrote:今日拆釘子戶感想:1...(恕刪) 那2戶不想都更的是獨立透天並靠大馬路又不是同住一棟大樓·36戶要都更為什麼硬要不相關的2戶一定要配合人家也有繳稅建物也合法。憲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況且拆人家屋子又不是為公共建設是建商要蓋房難道都更法比憲法大。
天阿..這是什麼世界阿,建商都更連土地都沒有完成徵收.就先販賣預售屋,完銷後才來惡搞人家的財產憑什麼說人家是"釘子戶",捍衛自身的財產.對土地房屋的情感有錯嗎?如果今天是因為大眾權益如拓寬道路會建學校之類的還說的有點....過去但今天是政府卻是為了捍衛建商的利益..妳說人家是為了錢.難道建商就不是著眼於更巨大的利益嗎?chencloud2 wrote:你想要的答案是甚麼?...(恕刪)
sam_lin wrote:大家表決把你家家產充公,你覺得會不會通過?反正多數決嘛..奇怪怎麼台灣的教育就是訓練出一堆人的思考出發點就是利益/金錢至上..果然是什麼選民選出什麼政府..(恕刪) 你舉的例子真的很爛也沒常識"大家表決把你家家產充公",請問根據哪一條法律你可以做這樣的表決?為了改善台北市的市容也是利益金錢至上嗎?都市更新條例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又不是台北市政府自己訂的,有意見的人應該是去推動修改法條。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為什麼現在矛頭都要指向郝龍斌?台灣的教育就是訓練出一堆思考邏輯有問題的人,幸好這樣的選民不多,不然就會選出相同水準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