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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財產還是要守住房產 真讓人難決定阿~~

房子在你名下 你就有100%的決定權 分財產這種事情牽涉很廣 你要考慮到彼此的親情關係 對父母晚年的照顧與否 如果你姐是嫁出去之後就對家裡對父母不理不睬 等到要分財產才跑出來 那你大可不必理他!如果他對父母及娘家的付出不少於你 你也可以公平的分他1/2或1/3的財產 畢竟房子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財產而不是遺產 要不要分 決定權在你 !
我是覺得賣了很可惜,我比較認同拿房子去貸款750萬(看能不能再低一些)給姐姐的選項。
因為樓主說700萬的貸款都還不起了,房子賣了以後大概也買不起台北的房子吧。
還不如跟姐姐商量一筆錢買斷比較好。
親情扯到錢就會變質....

小弟奶奶剛走不久...

為了財產....

連我堂姐都想辦法拐我奶奶讓我堂姊也有財產分....

唉.........
板主的問題其實蠻常見--小弟是從事地政士的工作--
就這個問題,版主能否回答更清楚--
1.版主母親是否健在?
2.不動產目前似乎已登記在版主名下?其取得方式為何?

另就小弟建議--不動產實不宜出售--賣了買不回來--
都說了自己和姐姐感情不差, 他也一直照顧你, 那麼就給自己一個期許, 拿房子去抵壓, 付給你姐, 然後就當做是房貸慢慢償還!
況且你已經比一般人少了50%的奮鬥, 如果連這一點點的決心都沒有, 說什麼要保有父母的心血, 那實在很難去說服別人和你自己, 不是嗎?
樓主 親情有時真的經不起金錢的考驗,你一定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kelly590 wrote:
所謂祖產應該不是父母...(恕刪)


只要是長輩留下來的東西 我都認為是祖產....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1. 如果負擔不起的話,請姐姐回來一起住,基本上應該也無法拒絕,畢竟是娘家。

2. 或角色互換,給你750萬搬出去,那個地段用750萬就能打發的話一定搶破頭。


增值稅的部份應該在物件變賣後再討論。
真的牙一咬.就第一次痛.雖然會大失血.撐一下就過了.以後會很爽的.相信我.

就是你現在貸750W給你姐姐.解決清楚.現在苦一點.再撐一段苦日子.咬牙撐過.以後的房價真的能讓你先苦後甘.甘很多的.那750W真的比不上房價的.那地段只會看好不會看衰的.不處理以後不是750W嘞.可能更多.

我要變瘦囧 wrote:
親情扯到錢就會變質....(恕刪)


不懂您的意思,您堂姊不是您奶奶的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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