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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強徵強拆」條例, 違憲?

拿歐洲的百年建物.出來跟台灣的老公寓相比....這個水準.就不再討論範圍.....

當然不了解的人.也不能怪你啦!!...畢竟很多人都不了解.喜歡拿出來比...
其實很早就看到有人拿歐洲的例子出來比較.........我一直以為只是少數人.所以也懶的解釋

如果你家的老公寓.長的跟歐洲的獨棟建物一樣....那就不叫"老舊公寓"了....
那叫"古蹟"..保護都來不及了.還都更......

你不要以為人家城市一開始就長這樣.......拆了多少.爆破了多少.重建了多少..廢了多少力
人家歐美是有"都市景觀條例法"這種法律再保護都市景觀.再加上人民有守法的精神..連裝個鐵窗都不可以...
你如果"擺爛"再那裡.是會被罰款的....你裝傻.是會被依違反公共安全徵收的......總是有些人的權益會被犧牲.......違憲呼??那你去打官司吧
不過..人家還有補助修繕條款....就輔助性的修繕金...人性化的管理...

你不會真的以為.可以像台灣一樣擺給他爛吧!!!...滿樓鐵窗.已經變成台灣文化..你要保存嗎??

例如:最近熱門的歐豬-希臘...人家面愛琴海的建物..一律統一為"白色建物"....就是為了維持"""當地特色+景觀整齊"".........
如果台灣這樣做...拜託好不好...台灣政府連違建.都管不了...還管到景觀...

台灣反對都更最強烈的..還不就是頂樓加蓋+一樓違建.....基本的反對派

不然.台灣建築業龍頭"熊熊"為什都不玩都更....因為拖時間太長...沒有辦法"短期產生利益"
科技園區.重劃區.土地變更.造鎮....這種幾年內就可以進大把鈔票......才是真的危害台灣..但也沒啥人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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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上都是廢話...反對都更的.還是永遠反對.........."私利為人之本"

多說無益.........

但是當"機器發明出來"..."趨勢"就已經注定了.要工業革命.......

不管你有多少人阻止.不管你有多害怕失業.......都不可能檔的住""趨勢的變化""
所以.都更一定會不段的進行.....速度快慢而已!!也許30年後也許50年後...

既然這是都市演變的一環.你"排斥它".還不如"輔導它".....
也許下一個"百年".台灣也會出現像歐美那種"美麗的建築物".值得保存下來...

各位有空.可以趁今年參觀"淡水紅毛城"都免費的機會....去體驗一下....200年來"古蹟"的 演變..
當年紅毛城可是"獨棟建物"附近全都是荒草....經過各國人士.不段整修.拆除.重建......
現在週邊雖然都是房子.但是還是掩蓋不住它美麗建築物"發光的美麗".....是鑽石終究會發光....
但是還是常常聽到.有遊客說怎麼 這麼醜...
請包含一下.要維持百年前的原味.是不可以加進現代豪宅的概念...用啥名貴建材.給它豪一下
當年這樣就已經很豪了..不簡單了.....
若是裡面再加進一些歷史人物蠟像....那可就如電影一般"精采"

你能想像百年後的台北"101大樓"嗎???????
到底它是我們這一代所製造出的"巨大的拉圾"..還是值得 保存下來的 古蹟......這我們後代.自有一番辯論........
但我相信"現代跟古蹟"是可以並存於世的!!!!


只希望別再像義和團一樣.人家神明附身.你也跟著起乩...選舉只是一時的.每年都會來一次........
但是時代的 前進...是誰都擋不住的!


我的嘴炮就到此為止....就讓..時間演化下去吧!!!! 幾年後再回來看吧! !!!!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呵呵~台灣人最厲害的,就是看不起自己了.

都更不是錯.但以現在的作法,令人無法認同.

前面從都更,講到了防震建築,講到了市容,講到了違建,鐵窗.

防震已經討論很多了,用防震來要求都更是說不通的.

後面又提到了市容

要拆頂樓違建,那就快拆吧!
要趕一樓路霸,那就快趕吧!
要設"都市景觀條例法",禁絕鐵窗,那就快禁吧!

這樣作,是值得鼓掌叫好的.

但現在不是這麼作.

沒有魄力作這些事(因為作這些事,沒有利,也沒有名),卻要來個"都市更新"(有利又有名),

有完整規劃嗎?沒有.有目標成為怎麼樣的市容嗎?沒有.

假借都更的大旗,滿足建商及背後勢力的私欲.

以條例來戕害憲法.

建商當然要有利才會都更,這是癈話.但電子業就毛利可以只有保5%不到,建商的毛利就要高高在上???

這是另一個弔詭的地方.

這是一個共犯結構.

都更不是錯.但以現在的作法,令人無法認同.

自辦都更是不錯的,整合成功,自行找建商建,我想利益才能真正分配給住戶,甚至全體國民.
我有實例, 我住在其中! 你看看這條件, 你願意與建商一起改建嗎?

先介紹案件

1. 士林距忠誠路 50 ~100 公尺旁的六間兩層樓平房一共12戶 每戶約 20 坪
2. 土地面積共約 200 坪, 土地為住三, 建蔽率:45 %, 容積率:225%
3. 建商提出 6(住戶) / 4(建商)分

蓋出來的土地面積:200 x 45 % = 90
蓋出來的樓板面積:200 x 225 % = 450

6/4 分之後,
忠誠路旁的新房子... 80萬/坪 算正常,

建商分到 450 x 40 % = 180 坪
80萬 x 180 = 1.44 億
建造成本算你15萬/坪 15 x 450 = 6750 萬
1.44 億 - 6750 萬 = 7650 萬, 建商賺走!

住戶分到 450 x 60 % = 270 坪
12 戶, 每戶分不到 20 坪, 而且還要扣 30% 公設!
80萬 x 20坪 = 1600 萬, 比我現在賣還要便宜

蓋完之後, 房子變小, 土地被建商分走, 房子價值變少!
建商要求利潤... 住戶呢? 當冤大頭? 騙我不會按計算機?

怪建商嗎? 他也要賺錢!
怪住戶貪嗎? 你自己都會算了... 我們有貪嗎?

所以真的要睜大眼睛, 好好找個大家都有利的方法來處理!

Daniel0531 wrote:
我有實例, 我住在其中! 你看看這條件, 你願意與建商一起改建嗎?

先介紹案件

1. 士林距忠誠路 50 ~100 公尺旁的六間兩層樓平房一共12戶 每戶約 20 坪
2. 土地面積共約 200 坪, 土地為住三, 建蔽率:45 %, 容積率:225%
3. 建商提出 6(住戶) / 4(建商)分

蓋出來的土地面積:200 x 45 % = 90
蓋出來的樓板面積:200 x 225 % = 450

6/4 分之後,
忠誠路旁的新房子... 80萬/坪 算正常,

建商分到 450 x 40 % = 180 坪
80萬 x 180 = 1.44 億
建造成本算你15萬/坪 15 x 450 = 6750 萬
1.44 億 - 6750 萬 = 7650 萬, 建商賺走!

住戶分到 450 x 60 % = 270 坪
12 戶, 每戶分不到 20 坪, 而且還要扣 30% 公設!
80萬 x 20坪 = 1600 萬, 比我現在賣還要便宜

蓋完之後, 房子變小, 土地被建商分走, 房子價值變少!
建商要求利潤... 住戶呢? 當冤大頭? 騙我不會按計算機?

怪建商嗎? 他也要賺錢!
怪住戶貪嗎? 你自己都會算了... 我們有貪嗎?

所以真的要睜大眼睛, 好好找個大家都有利的方法來處理!


1、上面的計算方式是錯誤的,錯很大。

2、很肉腳的建商,竟然完全沒有拿到任何容獎。


算的不太對拉~~容積獎勵也沒有估~拆遷租金補償的成本也沒有估~不過建商是應該少鑽一些是對的~~~
帝寶當年成交價才70多...
現在看來真的是超便宜XD

Daniel0531 wrote:
蓋完之後, 房子變小, 土地被建商分走, 房子價值變少!
建商要求利潤... 住戶呢? 當冤大頭? 騙我不會按計算機?

怪建商嗎? 他也要賺錢!
怪住戶貪嗎? 你自己都會算了... 我們有貪嗎?

...(恕刪)

建商賺太多,是一個很大的爭執點

建商跟住戶4/6分,已經算不錯的

不少都是5/5分,建商賺到荷包滿滿,政府又在哪?

Alger_TT wrote:
建商賺太多,是一個很大的爭執點

建商跟住戶4/6分,已經算不錯的

不少都是5/5分,建商賺到荷包滿滿,政府又在哪?


用什麼比例分,沒有絕對值。土地座落不同,價值各異。

建商如果真的這麼容易賺錢,錢都可以賺得如此輕鬆,那麼為何各位不跟親朋好友借錢、跟銀行借錢,自己也開家小建設公司?

這幾年建商確實大多過得不錯,但不代表建築業是個好做、容易做的行業。

dulinsu wrote:
1、上面的計算方式是錯誤的,錯很大。

2、很肉腳的建商,竟然完全沒有拿到任何容獎。...(恕刪)


那我說說我同學的都更吧

我同學住3用地、權狀面積30坪、地7.5坪都更只分到
14坪的室內面積、含權狀面積只有20坪
它說這也差太多了吧、可想而知怎可能同意。
它只說把房子賣了反而價更高。


聽說是XX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如下
基準容積如果以10坪計:(住3用地)
地主60% 建方40% 10坪x225%x60%
更新獎勵
地主40% 建方60% 10坪x225%x30%X40%
停車獎勵各50% 10坪x225%x14.6%X50%


結果如以10坪地算
(13.5坪+2.78坪+1.63坪)X1.6=28.6坪(權狀面積)
它地只有7.5坪所以只分配到14坪的室內面積、
含權狀面積也只有20坪。可想而知怎可能同意。
房子現值反而更高、我是覺得它是拿同意書向大
建商待價而估。表面上屋主60%其實......
(它又說以它珼今房價45-50萬X30坪現值1400萬
那都更根本無意義、而網路一些都更屋開價更
是笑死人、一坪80.100萬的開價。)

原本的3房兩廳都更後小到變(鳥籠)、、、是你會同意嗎?
813200 wrote:
那我說說我同學的都更...(恕刪)


這個案例聽起來是標準的「沒走老舊公寓專案的5(或4)樓公寓」
也就是郝龍斌推新獎勵政策的原因~

話說回來,政府能給容積就是那麼多
所以其實就是「餅不夠大」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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