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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第 三 條 建築基地臨接計畫道路或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
執照前,應向臺北市主管建築機關(以下簡稱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指示建築
線。但建築基地位於本市已完成市地重劃地區、區段徵收地區或都市計畫道
路開闢完成地區,經主管建築機關公告免申請指示建築線者,不在此限。
建築基地未臨接計畫道路或未臨接已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應向主管建築機
關申請指定建築線。
建築基地未臨接建築線,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其出入通路無礙通行者,
得申請建築:
一 臨接廣場等永久性空地者。
二 隔河川、水道或溝渠、綠地以臨接建築線者。


----------- 建築線不是藉口吧------------

cai.za wrote:
.王家如果被排除
過個幾年旁邊蓋起大樓
採光 隱私都沒了
這樣好像還比較虧
王家當初跟建商好好談
搞不好可以拿到更好的條件

現在被政府這樣一搞
奇蒙子應該很差
不過王家也不要太傷心
在台北市有這麼多間房
一樣還是很有錢拉
..(恕刪)

如果建商擺明了有市府當靠山 為什麼要跟王家好好談?
就這個價錢 愛要不要 不要程序走完後就拆房子了
有點常識好嗎?
房子都拆了 如有法 . 理 . 情 上確定有錯 現在應該馬上凍結禁止動工

行政單位是否有違法

建商是否有違法

官 . 商 是否有利益違法

須以更高單位以 特案 處理細細詳查 甚至詳查都更案法令是否有卻失 及不公處 好做往後的修正


希望能馬上凍結禁止動工 不然等動工了 一切成定局 與論的壓力也沒用



crab69 wrote:
把王家排除,建商容積...(恕刪)


三百坪 當初預售時每坪售價四十三到四十八萬元
300X48=1.45億(王家提出的是以現值的60萬算的 別被騙了)
根據兩年前的估價師4號公報 台北市每坪營建成本最少22萬
300X22=0.66億 1.45-0.66=0.79億
根本不到王家提出的1.8億(他那沒算入營建成本 而且還是採用現行的售價)
那300坪 建商利潤也才7900萬 建商給了7000萬 王家要求要2億

真的不貪心嗎?真的沒差多少嗎?

qc2588 wrote:
希望能馬上凍結禁止動工 不然等動工了 一切成定局 與論的壓力也沒用 ...(恕刪)


我看到的只有談話節目拿來當談資,綠網民拿來發洩總統敗選的悶氣。立委們則還是在立院忙著玩美牛,連報紙也沒一面倒的認為強拆違法,那來輿論壓力?

如果說這邊發文多,就代表有壓力,那也太看的起這裏了 .....


lelotw wrote:
我看到的只有談話節目...(恕刪)


所以閣下是看不起這裏嗎?

eiin wrote:
所以閣下是看不起這裏...(恕刪)


我是認為如果你們集合一下,去街上遊行,會比較有壓力 ....

難怪早上看到新聞
有4個小孩在幫萬年石進行都更
想一想也就沒那麼奇怪了
想幹就幹自己爽就好
野蠻程度根本沒兩樣

關於王家兩戶「建築線」的問題
先前北市府有說(我記得是聽飛碟午餐都更處處長講的)
已經請王家簽好「切結書」
倘若不參加都更
日後有重建上的困難
將自行負責

也就是說
的確日後改建或重建會有建築線認定的問題
但不必然是劃作都更的必要條件
就多個一億,怎麼算是貪心?

要我會開價十億來讓建商殺...

糖果緞帶 wrote:
真的不貪心嗎?真的沒差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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