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3%AB%E6%9E%97%E6%96%87%E6%9E%97%E8%8B%91%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7%88%AD%E8%AD%B0%E6%A1%88
"建商與住民利益高度不對稱
據 2011年中,發佈於網路上的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聲明稿[9]內容: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現在價值一坪65萬,車位250萬=16億3132.7萬;可超賣差價獲利5億64,312,222,可超賣差價增值幅度52.88%...。本次文林苑都更,參與建商樂揚建設雖口口聲聲公共利益,要求公權力介入,然其背後獲取之利益驚人龐大,明顯與居民呈現利益高度不對稱的現象。"
建商可以有16億的收入
那支出呢???
這建商利潤真好~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lbq9lVkp8DbHh5Z0xPVm1SMEdVaWpmX2FWTGh5UQ/edit?pli=1
都已經過了這些天
證據一一出現
包括01上曝光一年前的取暖文,清清楚楚說要錢,說要300坪,嫌建商低估賤買
包括法院的判決書,也寫得清清楚楚
王家一路敗訴到最後,不是沒有原因的
1.袋地(王家至少兩戶中有一戶是四面被包圍的絕對的袋地,另一戶是僅鄰捷運無對外道路)
2.無建築線(捷運高架路段不得作為建築線)
3.沒收到公聽會通知(被法官打臉....奇怪收得到法院寄到同一地址的開庭通知?)
4.違憲?(有沒有違憲不是懶人包或名嘴說了算)
證據都出來這麼久了
對於那些不看判決書,卻只選擇性相信政客或所謂懶人包煽情言詞的人
也只能說
鄉民就是會起鬨,卻總不會進步
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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