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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林苑王家想和解,學生會撤退嗎? 歧見的開始(2013/03/31更新)


ZZZ ing wrote:
k大的想法應該是對的,未來解套,沒太大意外,就是樂揚私下送錢給王家,

大家私下河蟹了,除非王家不想撐下去早早認輸。 (恕刪)



各位一再指責文林苑有消防問題
但是我看你通篇卻說只要雙方喬好就沒事
那消防問題呢
談好暗盤拿到利益就不存在了??

所以所有王家衛無法讓人信服就在這裡
比起來你所謂"樂揚信徒"的觀念要比你好得多了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小弟非專業...依大...(恕刪)


不是只有王家,即使是簽了同意書的36戶也和王家一樣,依然保有他們的所有權;建商只是取得該塊土地的使用管理權。
這個設計其實是在保護相對弱勢的原住戶,畢竟都更有太多風險,誰也無法預知能否順利完成;如果先把土地過給建商,建商跑了,原住戶就真的一無所有了。(雖然我也不知道有個工地或半成品的房屋會好到哪裡)只是現在有人把它無限上綱成"有了所有權妳就不准動",偏偏就是故意忽視"有所有權未必有管理權"這件事。
所有權管理權的最佳例子就是房屋租賃,房東有所有權,房客有管理權;未經房客同意房東不隨便進屋更別提佔用。
都更法是由人想出來的,人是不太可能想出十全十美的東西出來;立委大概也沒想過會有人不顧法院判決,也沒想過有人會支持其他人不服法律判決,更沒想過當都更案成立可是有人強制佔用都更區域時該怎麼排除,或雙方當事人各有甚麼權利義務,所以沒有制定碰到這種情況的配套措施。
都更法是有了明確的修法方向,但看起來是門檻提高,但是讓王家參與都更的法條好像沒變,那麼文林苑再來一次大概還是這樣;啊......大概有人要說得拆完房屋才能預售,問題是修法後王家就不必拆嗎?如果還是要拆,那不過是把程序倒過來,結果還是一樣。
豆子小珍珠 wrote:



不是只有王家,即使是簽了同意書的36戶也和王家一樣,依然保有他們的所有權;建商只是取得該塊土地的使用管理權。
這個設計其實是在保護相對弱勢的原住戶,畢竟都更有太多風險,誰也無法預知能否順利完成;如果先把土地過給建商,建商跑了,原住戶就真的一無所有了。(雖然我也不知道有個工地或半成品的房屋會好到哪裡)只是現在有人把它無限上綱成"有了所有權妳就不准動",偏偏就是故意忽視"有所有權未必有管理權"這件事。
所有權管理權的最佳例子就是房屋租賃,房東有所有權,房客有管理權;未經房客同意房東不隨便進屋更別提佔用。
都更法是由人想出來的,人是不太可能想出十全十美的東西出來;立委大概也沒想過會有人不顧法院判決,也沒想過有人會支持其他人不服法律判決,更沒想過當都更案成立可是有人強制佔用都更區域時該怎麼排除,或雙方當事人各有甚麼權利義務,所以沒有制定碰到這種情況的配套措施。
都更法是有了明確的修法方向,但看起來是門檻提高,但是讓王家參與都更的法條好像沒變,那麼文林苑再來一次大概還是這樣;啊......大概有人要說得拆完房屋才能預售,問題是修法後王家就不必拆嗎?如果還是要拆,那不過是把程序倒過來,結果還是一樣。
...(恕刪)


別把在別的討論串,一直迴圈的東西再發一次好吧!

同意書在哪?
執行者誰來?

賣亂阿!

你那麼愛舉例子,幫樂揚理個實際可行的方法吧!
說來聽聽吧!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這就是小弟不懂的地方了...莫非都更法有漏洞? 不然為何樂陽不能逕行施工呢? 有請專家釋疑了~~

這~~~
我上面不是剛回過你嗎?

1.樂揚要先徵收後街土地,擴建六米道路,否則無法動工。
2.樂揚並未拿到王家土地的使用權及監工權,所以無法整理工地。

逕行動工?就跟依法行政一樣困難。
畢竟當初已經違法的部分無法恢復,所以現在政府也都不敢說任何一句話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各位一再指責文林苑有消防問題
但是我看你通篇卻說只要雙方喬好就沒事
那消防問題呢
談好暗盤拿到利益就不存在了??

所以所有王家衛無法讓人信服就在這裡
比起來你所謂"樂揚信徒"的觀念要比你好得多了

正義卻不切實際的青年
你說得頭頭是道,請告訴我們,文林苑要如何合法解決?

難道就是讓樂揚霸王硬上弓才是王道?
所以所有建商代表無法讓人信服就在這裡,
一件事情被建商搞到無法收拾殘局,所以就要讓建商繼續搞得更爛?
比起來,至少所有支持都更法改革的人,都還願意讓事情有個"尚可接受"的結果,有人性多了。
kuoyuan1 wrote:
比起來,至少所有支持都更法改革的人,都還願意讓事情有個"尚可接受"的結果,有人性多了。

不知有多少人願意支持這個說法!?
之前諸位質疑的公共利益及消防問題難道現在都變成尚可接受了??
小弟對於文林苑只有是非對錯及合不合法的觀念...沒有"尚可接受"的想法...不然在這裡花許久時間看大家法條搬來搬去的論戰許久...最後竟然可以私下河蟹就好!?

kuoyuan1 wrote:
1.樂揚要先徵收後街土地,擴建六米道路,否則無法動工。

這點小弟未注意到討論區內有否討論過...若為真..那無論王家是否排除或加入都更...大家應該堅持正義在未徵收前反對文林苑動工到底啊!

kuoyuan1 wrote:
2.樂揚並未拿到王家土地的使用權及監工權,所以無法整理工地。

這就是大家一直爭論的問題所在...小弟不知道到底誰說的對!?

我沒有胸部 wrote:
各位一再指責文林苑有...(恕刪)


這本來就是個鬥爭點,卻非絕對重要的重點! 不是嗎?

既然樂揚信徒認為文林苑消防改得夠好了,那就挑給你看!

就這麼簡單! 有人認為文林苑舊址消防就沒問題嗎?


如果你認為這樣很"奸",很不道德,那麼,請問王家違建,

佔公有地這些罪名會被拿出來批的重點又在哪?

同樣啊! 就是樂揚信徒想做道德攻擊來取代或轉移奪取王家的焦點而已!

請問這些事情,跟取得王家土地何來干係? 當事者都沒吭聲了,輪到建商派來說話?

重點是,就算要追究,也跟強制王家都更沒直接關係! 不是嗎?

請問E大師整天拿這些攻擊說嘴時,你有沒有這麼有"同理心",幫腔講句話?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不知有多少人願意支持...(恕刪)


那是建商派不願接受而已,

樂揚直屬網軍就不必說了,一般以攻擊王家為能事的人,

往往是非不分,只顧著追究王家可能玩弄的手段,但卻不計較行為更加強盜的樂揚建設!

坦白講,王家就算想要錢,也必須建立在樂揚想硬吞王家的前提下,否則一切無效!

不是嗎? 不要再相信絕對不能排除的假話,我說得夠多了,所有的證據都顯示:

只要樂揚或同意戶願意,政府極有可能放行排除王家都更案!

如果撇開樂揚這群既得利益者外,其他贊成強逼王家的人,幾乎都是叫好叫爽,

給王家死就覺得很快樂,完全是非不分,且不顧現實可行的人!


文林苑案的結果,若不是大家私下河蟹,就是直接破局,這有何不可?

只是破局實在是僅次於建商派的最愛: 逼王家賣地加入都更還好一點點而已,

至少大家各走各的,互不相干,誰也不欠誰,誰也沒有道德上的問題!


我想問你,你覺得你不願接受河蟹的結果,是不是跟E大師一樣,骨子裡,你想要的,

就是逼王家加入都更為最佳? 我老實告訴你,要挽救都更的形象,再來一次好好拆萬不可行!


其實北市府想幫樂揚並不困難,牙咬一下,再拆下去就對了! 反正"依法行政"嘛!

問題是,以後誰願意再相信建商? 相信都更? 更可怕的是,政府致力去執行一個

與道德及正義立場相反的"公益法律"! 強拆老百姓房子給建商圖利,這是過去沒有過的!

台灣的徵收抗爭雖多,但是哪一次徵來的土地,不是直接歸於公共用途? 來保證其最起碼的公共利益?

這絕對不是文林苑這種以個人及特定團體,少數人圖利的私利為主建案,可以比擬,不要以為

你掛個"都市更新法",號稱是公共利益,人家就要信你那套! 沒那回事!


至於有人會認為,樂揚建設給王家勒索,請問這不是自找的嗎?

自始至終,整件都更案都是樂揚建設一手操作的結果,但就算到了現在,

樂揚照樣有極大的可能排除王家,沒人可以逼樂揚非得買下王家不可! 誰也不能!

如果王家逼樂揚買下,或王家如同E大師所言,試圖卡住都更案進行(指排除王家後的都更案!),

那問題就出在王家身上了! 但目前並沒發生這些事!

樂揚的困難當然在樂揚自己已經把預售屋賣了,要走退路損失不小! 這才是重點!

那麼,這就是樂揚自己該扛的! 因為,這也是樂揚自己造成的,難道是王家逼他們賣預售屋?

如果你認為樂楊不該承受這種損失,那麼,以後乾脆立個法:任何建商建案,在任何條件下,

一定不可以發生虧損,否則國家負責賠償! 這樣不是更好?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不知有多少人願意支持...(恕刪)

除了E大和幾位建商代表整天要別人去檢舉文林苑違規外,參與這個樓的網友大部分都還是希望文林苑能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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