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 ing wrote:
k大的想法應該是對的,未來解套,沒太大意外,就是樂揚私下送錢給王家,
大家私下河蟹了,除非王家不想撐下去早早認輸。 (恕刪)
各位一再指責文林苑有消防問題
但是我看你通篇卻說只要雙方喬好就沒事
那消防問題呢
談好暗盤拿到利益就不存在了??
所以所有王家衛無法讓人信服就在這裡
比起來你所謂"樂揚信徒"的觀念要比你好得多了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小弟非專業...依大...(恕刪)
豆子小珍珠 wrote:
不是只有王家,即使是簽了同意書的36戶也和王家一樣,依然保有他們的所有權;建商只是取得該塊土地的使用管理權。
這個設計其實是在保護相對弱勢的原住戶,畢竟都更有太多風險,誰也無法預知能否順利完成;如果先把土地過給建商,建商跑了,原住戶就真的一無所有了。(雖然我也不知道有個工地或半成品的房屋會好到哪裡)只是現在有人把它無限上綱成"有了所有權妳就不准動",偏偏就是故意忽視"有所有權未必有管理權"這件事。
所有權管理權的最佳例子就是房屋租賃,房東有所有權,房客有管理權;未經房客同意房東不隨便進屋更別提佔用。
都更法是由人想出來的,人是不太可能想出十全十美的東西出來;立委大概也沒想過會有人不顧法院判決,也沒想過有人會支持其他人不服法律判決,更沒想過當都更案成立可是有人強制佔用都更區域時該怎麼排除,或雙方當事人各有甚麼權利義務,所以沒有制定碰到這種情況的配套措施。
都更法是有了明確的修法方向,但看起來是門檻提高,但是讓王家參與都更的法條好像沒變,那麼文林苑再來一次大概還是這樣;啊......大概有人要說得拆完房屋才能預售,問題是修法後王家就不必拆嗎?如果還是要拆,那不過是把程序倒過來,結果還是一樣。
...(恕刪)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這就是小弟不懂的地方了...莫非都更法有漏洞? 不然為何樂陽不能逕行施工呢? 有請專家釋疑了~~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不知有多少人願意支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