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當然是畸零地強制排除! 很簡單, 沒有任何國家, 必須保證每一塊土地一定要可以獨建!
也沒有任何國家, 必須保證土地一定要是建地..
怪不得第三個問題:
因為財產權是人的基本權利,應予保障!
所以有人要自損其財產時,應予防阻,以保障其財產權!
您回答:不同意
矛盾又冷血的答案!
好阿!您及都更受害聯盟趕快請議員廢掉台北市的規定
您的言論不僅有害社會, 還為虎作倀,您知道那虎是谁嗎?
將來若有地主受到虎的傷害,您良心安嗎?
bar0402 wrote:
既然你不認為"畸零地必須強制合併使用"..
那為什麼不排除王家呢?
畸零地可以透過調解會排除, 除非你樂揚不想..
你排除後再去運作都更,王家又能拿你怎樣? 除非他願意在調解會裡跟你合併使用!
樂揚有沒排除王家的誠意? 全台灣都看得出來! 不想做, 理由倒特別多..
問題是, 能拍板的不是你樂揚建設: 是台北市建管處!
...(恕刪)
handyman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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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15:16 #696bar0402 wrote:
bar0402 wrote:
胡說! 知情不反對, 就代表同意? 天大的笑話!
同意只能是簽了同意書, 或是真的已經跟樂揚達成協議, 哪怕是口頭承諾都還勉強可以算..
請問有這回事嗎?
真正的事實還是: 樂揚建設把一個沒有正式同意的住戶, 強制納入都更區..
但是又沒本事真正擺平他們! 無論是要錢還是動手段都做不到!
更別說王家在這種狀況下沒有違約問題..(請問約何在? 就在你心中?)
所以當政府不能"依法"幫你好好拆時, 你就乖乖自食惡果,人家的土地還是人家的..
你就是不能動, 要嘛給他們家勒索... 不然就是排除了事...
很合理啊! 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決辦法了!!!
...(恕刪)
你是真的要裝作看不懂嗎?
知情不反對,就是不反對
不反對就是不反對,到了最後,不反對也只能是不反對
誰有權力幫你把你的不反對當做“反對”啊
要阻止都更,唯一的方法就是“反對”
你整天不反對,都更案通過後再抗議
不就像是去豆漿大王抱怨麥當勞難服務不好嗎?
這連狗吠火車都算不上,這是牛頭不對馬嘴
你學測分數很高,可是偏偏不交志願表
放榜后分數可以上建中,可是還是沒有學校讀,怪誰啊
你沒交志願表的時候,知道可以上建中嗎?當然不知道
可是不交志願表,就只好去蹲補習班重考,就是這么簡單
建商要納入誰,不是他爽就好,是要符合都更法的規定的
王家在都更區域內,是市政府畫的,又不是建商搞的鬼
建商依法,把被市府劃入都更區域內的住宅,劃入都更計劃書內
最後審核的是審議會,又不是建商
會不會過,也不是建商說了算
你不要再說過了門檻都更就一定會過哦
不是事實的事,你一次兩次這樣說就算了,說多了,很沒意思
事實是
1.“過了最低門檻,都更案不一定會過“
2.”都更戶反對,都更案亦不一定不過”
3.“可是,過了最低門檻,又沒有都更戶反對的都更案,要過的幾率就比較大了"
4.“不通過的都更案比通過的要多很多”
5.請你不要再提法律的必然性,那是你自己發明的
5.你要保證能夠符合你心意的法律,去找你老師要,這個世界上沒有
不要都更的,不去跟審議會說,一下牽扯建商,一下占地抗爭,真不知道在搞啥
老老人家 wrote:
矛盾又冷血的答案!

Erichuangtw1980 wrote:
都更通過前可以提出退...(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
不要躲閃!因為財產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