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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bulltwn wrote:
你會不會太狀況外

這不是大廈管理辦法理的不繳管理費

不繳可以提交法院強制繳納
...(恕刪)


是啦

你最狀況內

啊這兩戶不就是法院判敗訴

所以才被強制拆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法

都更條例不合你意就不是法

司法你說了算


要我的鄰居繳管理費

他也說他的財產權赤裸裸被剝奪

社會沒有公理正義

啊不是跟你說的一樣

clearchina wrote:
1.王家的土地是可以...(恕刪)

只問您一件事:
在804的地主要參加都更的狀況之下,
803的王家要如何畫出建築線?
清音 wrote:
只問您一件事:在80...(恕刪)

1.你確定804有參加?804原本可是既成道路。
2.就算804有參加,803也可以不參加,還有袋地通行權。
3.801也拆了,是吧!
4..比起王家,文林路和後港街那兩筆土地(782、783),對整個建案,影響更大
5.沒王家的房子也可都更


結論:房子已經先賣了,不搶你也不成
這都是 財團 利用 法律人 玩法的 結果
你買賣 房子 難道 不需 簽名蓋章才生效 ?
如果有一筆錢 放進你的戶頭 說要買你的房子
並說明 多少時間 沒異議 並退款 那就是同意
原來要屋主同意 不用 簽名蓋章 ?
這和 那些強盜有何不同?
對照
現在一直強調 王家沒有在時間內 提出異議
的說法
和同意這些流氓的做法有何不同?
iamdarlong0315 wrote:
沒錯!今天如果...(恕刪)


這可真是奇聞了,又不是共同持分,也不是同一棟公寓住戶,這36戶大可自己蓋,何必一定要把隔壁的地強劃進來強迫一起“都更“。可笑的是還有人爲了這36戶說嘴呢?
請連結下面網站,還有空拍圖

地籍圖-----可連結Google 整片基地位拆前的空照圖

土地分區------記得要進入"都市計劃整合查詢系統"-----就可看到基地拆後的空照圖
haa0107 wrote:
但前提仍是"對方必須掌握你的犯罪證據"(刑事或民事)
套用到王家事件,王家犯了什麼罪?
我覺得爭議點在於"100%獨立產權且不妨礙其他人都更"之下,
是否還適用多數決??...(恕刪)

王家沒犯罪,但王家也沒什麼損失,若房價漲甚至可能還有賺,
若把王家舊房拆了,他們一樣有5戶+5個車位,另外還有六百萬的拆遷補償費。

問題是卡在王家是5兄弟持有土地,但有2兄弟還是想住舊房子,怎麼會是100%獨立產權?
雖然媒體有些寫5兄弟不要拆房子,其實只有看到2兄弟在表態反彈,
老話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依法行事即可。

房仲業者估計 王家可分一億【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2012.03.29 09:45 am

文林苑的都市更新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昨天表示,王家的補償標準及條件與其他都更戶一樣,兩塊土地合計四十九坪,王家以後可分回五戶、合計一百四十七坪的房子,加上五個車位,另外還有六百萬的拆遷補償費。

戴昇益表示,公司已將王家人安置在士林的商務旅館,共有六間房,可住六十天;而王家的用品則放在社子倉庫保管,可放至完工;另有拆遷補償與安置費,一人約一百二十萬元,五人共六百萬元。

房仲業者估計,文林苑周邊建案行情每坪約六十萬元、車位每個三百萬元,以王家分回的一百四十七坪、五個車位計算,目前總價約一億元。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whowho5566 wrote:
你把周圍百分之95的地買起來
就可以把牠家圈地起來重建~...(恕刪)


圍起來之後,
建商敢拆嗎?警察敢來包圍嗎?
flycode wrote:
文林苑的都市更新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昨天表示,王家的補償標準及條件與其他都更戶一樣,兩塊土地合計四十九坪,王家以後可分回五戶、合計一百四十七坪的房子,加上五個車位,另外還有六百萬的拆遷補償費。

戴昇益表示,公司已將王家人安置在士林的商務旅館,共有六間房,可住六十天;而王家的用品則放在社子倉庫保管,可放至完工;另有拆遷補償與安置費,一人約一百二十萬元,五人共六百萬元。

房仲業者估計,文林苑周邊建案行情每坪約六十萬元、車位每個三百萬元,以王家分回的一百四十七坪、五個車位計算,目前總價約一億元。恕刪)


煩請flycode為我解惑
建商所云147坪扣掉公設剩幾坪?
原來百分之百持有的地坪被建商偷走幾坪?
往後要付多少管理費/年?
六十天以後要花多少房租?
原來49坪地如果是國有地 建商會花多少跟政府標購?? 會高於一億嗎???

最重要的是
為什麼透天住戶百分百產權 補償標準及條件與其他都更戶一樣??????

追加問題
兩間透天 跟 五間鳥籠(扣公設每間20坪左右) 您會選哪一種??????????

==========================================================

補充
原本的兩棟透天 都靠近馬路(也就是店面)
換到的 只是公寓的某一層(看來絕對不是店面)
據悉五間面積總計147坪
扣除公設每間恐怕都只有20坪
再加上很大的可能不連棟

如果是我 才不要參加這種虧很大的都更
erioru99 wrote:
煩請flycode為我解惑
建商所云147坪扣掉公設剩幾坪?
原來百分之百持有的地坪被建商偷走幾坪?
往後要付多少管理費/年?
六十天以後要花多少房租?
原來49坪地如果是國有地 建商會花多少跟政府標購?? 會高於一億嗎???

最重要的是
為什麼透天住戶百分百產權 補償標準及條件與其他都更戶一樣??????

追加問題
兩間透天 跟 五間鳥籠(扣公設每間20坪左右) 您會選哪一種??????...(恕刪)

你管人家那麼多..已經依法行政,法院都判決了,又不是你的房子被拆...
我都已經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了,閒雜人在那裡瞎攪和幹嘛?

若3兄弟不住在舊透天,拆完後5兄弟可各自分到約2千萬房子,你認為3兄弟會不會要拆?
還是你認為5兄弟的一家老小,全都住在那舊透天? 舊透天真的夠他們住嗎?
若5兄弟全都不要拆,你以為這樣也拆得了啊?

麻煩你先為我解惑,為何5兄弟只有2兄弟跳出來反拆再說吧!?
一塊地5個人持有,5個人全都沒提出異議,這是怎麼一回事?
某個兄弟收到的某張通知可能有問題,但其他4個收到的通知也全都有問題嗎?

這個Case一看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 就跟你講,閒雜人別憑著片面之辭在那裡瞎攪和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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