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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lelotw wrote:
"然而,法令只規定可以強制拆房子,卻沒有把強制力規範到人的身上,也就是住戶。因此,士林分局不願意在法令不完整的情況下,配合強制拆屋,避免日後遭到住戶控告侵權。"..(恕刪)


這段我也有看過
但只是在搞笑
警察局、法規會 、都更處 等
這些官員的頭 全部都同一個人 好市長

如果台北市政府 對這有疑義的話
按規定 就是發文 請示內政部


如果不請示、不執法
只是拖著
那這種市長誰都可以當~







dirtypoint wrote:
這段我也有看過
但只是在搞笑
警察局、法規會 、都更處 等
這些官員的頭 全部都同一個人 好市長

如果台北市政府 對這有疑義的話
按規定 就是發文 請示內政部


如果不請示、不執法
只是拖著
那這種市長誰都可以當~


反正沒有連任壓力~
作得不好也已經算是十多年來第一名~
光北北基出包就贏了!!!
這位少爺可能等著選舉農曆年後去接院長空著的龍椅咧
住戶不配合拆房子 就是妨礙公務 直接囚車送到地檢署

還有啥 規不規範的 真的很好笑
台北市政府沒有徵收過土地拆除地上物媽

這跟某人再當法務部長把死刑 執行公文 帶回家不簽名 說要研究有啥不同


realeric wrote:
住戶不配合拆房子 就是妨礙公務 直接囚車送到地檢署

還有啥 規不規範的 真的很好笑



這就是法治精神的體現!
別忘了三軍統帥說很多次依法行政

真的動手趕人
下場大概就是住戶告警察.告分局長.告市長
如果當場沒有發生不幸意外有人傷亡
然後經過法院漫長(依東星大樓經驗大約是10年左右)訴訟
最後國賠王家
在此期間王家的不動產與被破壞的部分都當成證物受到管制
公家&建商還是不能動
然後文林苑變成北市都更最大笑話!!!

kswangkswang wrote:
nelson7253...(恕刪)

本人強調 從頭至尾沒有對王家有任何存疑或意見
只是針對受害聯盟與建商的立場在說明及討論
我說過 我朋友在三重也是加入了受害者聯盟
從頭到尾都是很客觀的再看待這些事
事實上因為反對而反對的的確存在 並沒有針對此案的王家或是他案的其他住戶
如果無法客觀的在網路上看待其他人的意見 那就請別在網路上PO此文章(畢竟一定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
再次強調 我不是建商打手 也沒有針對王家!
在此期間王家的不動產與被破壞的部分都當成證物受到管制
_____

幾乎不可能 那沒破的案子封鎖線不就永遠不用拆

訴訟法不是那樣規定
執行公權力還怕被告 我個人建議辭職去小7 上班好了 覺對不會得罪人
加速都更 新北釘子戶五戶以下限制取消
【2012/01/17 12:06 報導 】
  因應新年,新北市推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名為「都更10計」。都市更新處表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釘子戶拆遷政策上的改變,以往規定要九成戶數同意,而且還要剩下的釘子戶在五戶以下,政府才能協助拆遷;現在繼續維持九成戶數同意的規定,但是進一步把五戶的釘子戶戶數部分解套。都市更新處表示,希望因此讓新北市都市更新的推動能更務實。(李書璇報導)

都市更新給一般民眾的觀感經常是引發釘子戶爭議,以及曠日費時;對此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在過年前公佈「都更10計」,由都市更新處提出了10大計策,要提高都更效率,改善舊有的問題;城鄉發展局副局長暨都市更新處代理處長曾志煌表示,新北市有147萬戶住宅,其中屋齡超過20年以上的高達78萬戶,也就是說,超過一半都是老舊的住宅型式,而且開放空間及公共設施嚴重不足,再加上新北市外來的移入人口仍持續增加當中,因此對於都市環境的再造有急迫的需求。

他說這次推出的十項政策,其中最重要之一未來更新單元的面積,將由現行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規定,放寬到未達1000平方公尺也能申請,當然還是需要先經過審查機制;再來是釘子戶的拆遷門檻,他說以前要同意戶數達到九成,而且剩下釘子戶要五戶以下, 政府才能介入協助拆除,現在規定改變,(t)同意戶數九成的部分不變,但不再堅持只能剩下在五戶以內,他強調這是很大的改變。

曾志煌也說,平均一個都更案辦理到完成約需25個月,但其中有16個月是在民間的協調過程,這次推出的幾項政策,政府單位加緊行政效率,不過其他民間協調的部分,可能就比較難以由政府去帶動調整了。
也沒啥好說的,蓋到80幾層樓了,啥都沒有改變,這世界還是需要有人當典範,讓我們記取教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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