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這不就是大家念茲在茲...(恕刪) 法院判下來,不過就是成案沒有違法。(但未論及核定人員有無過失)然後呢?拿到全部產權了嗎?可以開工了嗎?法院判完了,樂揚也該醒醒了。當政府真的依法行政,政府該執行的責任完了()<指最後強行拆除的手段>也代表政府的程序走完,不想再替樂揚背書而已。
Rickyll01 wrote:拿到全部產權了嗎?可以開工了嗎?法院判完了,樂揚也該醒醒了。當政府真的依法行政,政府該執行的責任完了<指最後強行拆除的手段>也代表政府的程序走完,不想再替樂揚背書而已。 這就是小弟不懂的地方了...莫非都更法有漏洞? 不然為何樂陽不能逕行施工呢? 有請專家釋疑了~~
Rickyll01 wrote:請去追別條討論串吧!別的討論串有說明。政府明說,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 小弟知道政府明說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 所以才不解的是難道都更法有漏洞不完備? 不然以後釘子戶一律都這樣搞讓建商無法動工! 都更法等於廢了不是嗎?!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小弟知道政府明說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 所以才不解的是難道都更法有漏洞不完備? 不然以後釘子戶一律都這樣搞讓建商無法動工! 都更法等於廢了不是嗎?! 這說法大大有問題。你或許應先了解都市更新的程序。都更法並未因此廢了,在修正前後,都應取得所有權才能動工。如還想了解,請自行追其他討論串。
Rickyll01 wrote:這說法大大有問題。你或許應先瞭解都市更新的程序。都更法並未因此廢了,在修正前後,都應取得所有權才能動工。如還想瞭解,請自行追其他討論串。 小弟非專業...依大大的對於都更法的見解是即便通過審核合法取得建照仍需取得所有權才能動工!?最後的結果釘子戶不願意拿出所有權...依然無法動工!? 看來依都更法釘子戶還是最後的贏家!Rickyll01 wrote:如還想瞭解,請自行追其他討論串。 謝謝大大分享...討論串太多...逐一搜尋答案恐非小弟所能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