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jack5702 wrote:
如果建商把這釘子戶排...(恕刪)
同意戶的房子都拆了!
如果連預售屋也賣了(買預售屋的人也是苦主)
如何能不玩下去?
引述自公視(http://pnn.pts.org.tw/main/?p=30783)
文林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98年6月核定後,樂揚建設便開始販售預售屋,蘇太太的小姑在98年10月時,以每坪47萬元價格買下文林苑9樓一戶預售屋,並已繳交390萬元頭期款。蘇太太強調,當時樂揚建設非但沒有告知她們這是一宗都更案,甚至也沒透露還沒有與所有住戶談妥,讓她覺得非常後悔。
蘇太太認為,樂揚建設沒有和王家達成共識,就要求對方搬遷是無理的行為,但早已和預售屋買主完成交易,如今卻讓買方空等,同樣無理。「當初簽約的時候,合約上說如果無法交屋,就應該賠我們頭期款一倍的價錢,現在出問題了,不但要我們主動去問才說明,甚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指王家)身上,而且突然說只願意賠我們20%違約金,哪有這樣的合約?」蘇太太無奈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