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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康定路出現新大樓包透天厝的景象


blu-ray wrote:
大家討論的是「釘子戶...(恕刪)


釘子戶的定義是甚麼?
想保有自己的房子就是釘子戶?
拆遷戶就不愛錢?
拿了補償走人的拆遷戶憑什麼去管別人的房子?
先想想自己的邏輯吧...


dennis10 wrote:
釘子戶的定義是甚麼?
想保有自己的房子就是釘子戶?
拆遷戶就不愛錢?
拿了補償走人的拆遷戶憑什麼去管別人的房子?
先想想自己的邏輯吧...
...(恕刪)



釘子戶的"自私"和"不合群"是事實!

釘子戶通常誤以為自己老舊破屋,
是個"寶地"是"鑲金鍍銀"的,錢談不攏也是藉口之一,

釘子戶也許在"未都更"之前,奇貨可居,
但是都更之後,在豪華的新大樓旁邊馬上變成一坨屎



blu-ray wrote:
釘子戶的"自私"和"...(恕刪)


...
那如果我認為你自私又不合群
不願意把房子交出來給我都更
所以你就是釘子戶?
你不就是在罵你自己?

THE666 wrote:
你留給子孫一間房子,
你希望你的子孫是一直保存那間房子,
還是把房子賣掉,把錢拿去投資自己的事業,讓公司更強大?
或是參與都更,讓本來價值5000萬的舊房子,變成價值一億的新房子?...(恕刪)


才2億而已,為何要賣?
至少要10億
釘子戶是貪心也好
或是單純想保留自己舊屋也罷
其實這些都沒有錯
只能說少了一點成全公眾利益的利他之心
這也沒有錯,畢竟我們的社會從未教育我們要把公眾利益擺在個人利益之上
市容醜陋有如東南亞二線城市,看開點吧
至少我們對個人權益的保障領先世界,也是值得驕傲的

dennis10 wrote:
...那如果我認為你...(恕刪)


我家還沒有要都更,OK!?

blu-ray wrote:
我家還沒有要都更,O...(恕刪)


這是假設問題
我想都更也輪不到您....
重點是同理心問題

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
動不動就把別人貼標籤
跟早期文革的黑五類有哪裡不同?
當年地主都被抓去勞改了...
難道需要助長這種風氣嗎?


blu-ray wrote:
釘子戶的"自私"和"...(恕刪)
我非常不認同你這論調.

RICE 1502 wrote:
我非常不認同你這論調...(恕刪)


我更不認同「釘子戶」。
如果家裡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家,出門要靠輪椅,
但因住在公寓2 3 4 5樓,根本沒法出門,
(其實人年紀到了一個程度,就不應該再繼續走樓梯了,對膝蓋很傷。)
現在鄰居要都更,將來有電梯,以後每天都可以出門,
每天可以和鄰居打屁,出門曬太陽,
心情也好一點,壽命也長一點。
然後所有的鄰居都參與都更,只有一戶例外,
他說,別戶是一坪換一坪,但是他要一坪換五坪,
不然免談,

在這種狀況下,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說他保有自己房子是他的權力...

這就是現實狀況。

都更法有強迫拆除的條款,就是在避免這種事情,
在都更出現之前,建商採改建,
就有一堆這種狀況發生,
建商被釘子戶獅子大開口,這筆費用誰出?
就是建商和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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