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在開放空間設置電梯
此款法規不限制建敝率,我已經做過3個案子
皆合法通過送照了,老房子不一定重建才有電梯
但需結構技師與營造廠簽證
因必需從原本大梁搭接小梁做電梯的結構
且必需向地下開挖機坑
但這些皆比新市鎮、新城鄉開發簡單多了
民眾姿態高,看到建商有意都更就獅子大開口。市政府為了討好民眾,遇到陳情能協調就協調,跑一件公文往往都要好幾個月。好不容易今天談好了,可能下個月忽然有一戶又有意見又有變卦,一切從頭再來談,如果你是建商,投資一大筆錢在這塊土地上,還要被屋主地主折磨,你要不要? 如果弄不好,還要被媒體弄臭,被說成劊子手強拆人民財產...
都市更新本來就是一件好事,台北市30年以上的老房子到處都是,那些老舊的設備跟建築技術經過長時間的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早就需要翻新,舊市區裡狹窄的巷道也不適合現代高層建築的救災器具進入。然而不懂都市更新的人或有心想操作議題的媒體,把都市更新冠上了圖利財團,政商勾結等惡名,到頭來才在怪說沒有建商想碰都更,我看需要更新的不是都市,而是那些盲目的人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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