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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更已經徹底無望

其實我有個疑問

假設真的來了個地震把房屋震垮了

等於建物消失

是否店面的屋主就和樓上二三四樓的屋主一樣了

都只是四分之一的土地持份所有人?

原店面屋主完全沒有立場要求比較好的條件?

huron wrote:
其實我有個疑問假設真...(恕刪)


那也要有那一天的出現呀~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這樣差很多耶

本來價值是 1F 3000萬 2F 1000萬 3F 1000萬 4F 1000萬

地震震垮了房屋 價值變成是平均 1F 2F 3F 4F: 各 1500萬

難怪一樓和樓上的立場總是衝突對立

rogerkuo2001.tw wrote:
那也要有那一天的出現呀~

huron wrote:
這樣差很多耶本來價值...(恕刪)


所以這就是大樓和公寓缺點 不是價值高機能方便就比較好 光是平常生活衝突就很難解決更何況重建
01竟然還有這麼 天真活潑又可愛 的會員.....
都更夢, 難, 很難, 非常難.....

嫪毐 wrote:
我家住延吉街131巷...(恕刪)
忍忍忍

huron wrote:
這樣差很多耶本來價值...(恕刪)


你想太多

一樓若是三千萬

樓上一層500萬就要偷笑了

一樓的價值,尤其是店面,價值都是這些樓上想都更的難以想像的

所以我說都更大部分是白日夢

台灣人就是這樣阿, 太多的人都是利自當頭
不然就是提出無理的要求~~

其實看看台北, 真的..........滿醜的
上周末從上海飛回松山機場
飛機是從金山那邊飛入台灣土地上空的吧
然後飛經過內湖區, 大直區, 大同區, 萬華區, 板橋,
再飛到桃園, 轉了一圈, 到林口, 三重, 然後飛回松山機場
基本上整個大台北都有看到了

我心中有一個想法, "台北真的看起來像個2線城市阿"
台北市 (不是新北市喔) 鐵皮屋的比例比我想像中的還要多
一堆社區看起來就是舊舊的, 密密麻麻麻的
要將台北變成一個比較安全/美麗的城市, 我想沒有另外的50~60年應該沒辦法吧~~

不只住宅區~~
另外每次開車經過忠孝西路跟中山北路, 就是監察院斜對面 (對角)的那棟大樓
我心裡就想, 這種大樓早就該都更了吧...........
那棟大樓沒有40年, 也有35年了吧 (maybe longer)
而且是我認為整個台北市最醜的大樓!!
但是這樣的建築就是一樣會存在台北市~
更危險更醜的大樓一樣會存在於台灣~~
我比較擔心你買到的是靠近蟾蜍山腳的那一排,門口有市民小巴在跑嗎?
hube wrote:
自己這次入手的是15年4樓電梯,文山區,1000萬以內,
興隆路二段,雖然室內只有18坪,目前仍夠住。(恕刪)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說什麼地震危樓住戶就會同意都更…
告訴各位,釘子戶和貪心的人永遠都有!

海砂屋和危樓政府有多給30%的容積獎勵,建商都開出原大樓住戶權狀1坪換1.2坪的條件,還是有人不願意,想要換更多。

政府規定5年內完成都更簽定才有30%獎勵,超過就逐年遞減,大樓是地震來隨時會倒掉的那種危樓,但就是有住戶放話,時間超過關我屁事、大樓倒了關我屁事,老子不缺錢就是不爽簽!

碰到這種的,房子倒掉也沒用,不簽你能拿他怎樣?(大樓90%同意可強制是騙人的,建商直接說住戶自己先整合)

其實都更本來就是要政府主持..
以公共利益為前提,整個區域規劃進行.. 才是真正的"都市更新"..
否則跟合建有啥不同?

只是利用容積獎勵讓建商免費幫忙更新房子罷了!

但這樣做代價當然很大!

容積獎勵不是憑空的! 台北市現在缺人進住嗎? 太多人了!
人口越多, 生活品質就越差, 不是蓋個幾條捷運或辦幾場煙火秀就可以彌補這問題!
政府還白癡到要建商來多蓋房子, 只有兩個結果:

1. 把台北市已經很糟的生活品質再往下探
2. 房子太多賣不掉沒關係, 炒作啊! 價格炒高, 去銀行抵押借款..
再去進行其他投資, 但高房價後果給百姓去嘗! (當然也同時會提高物價水平!)

但是本文裡大家提到的老宅更新確實是問題..
很簡單, 台北市地價高啊! 大家又特別"精算"! 這種利益哪有那麼好"喬"?
所以我認為, 讓公家來辦, 把它當成公共事業來做...

都更法兩個大問題:

1. 強制多數決不合理, 憑什麼其他人可以來決定我家產權?
2. 權利變換機制不被信任,大家都知道, 建商不會把條件跟所有住戶同時討論, 公開...
能吃你的就吃你, 不能吃的就"各憑本事".. 非常"叢林法則"...

把住宅更新及都市更新合一, 就像政府主持蓋公園或捷運一樣....
這樣才能最大程度改善這些問題... 認為政府不可信的人, 那你相信釘子戶還是建商?
現在台灣的都更讓建商去主持這麼大的利益分配, 跟請土匪窩的強盜來當法官有何不同?

重點是政府主持不需要以營利為目的... (也不敢, 也沒用..)
這就是個先天優勢了! 就算要收買, 難道建商或哪個住戶會比較難被收?
這樣都更的公正性及公益性才相對比較有保障...

但台灣政府,懶, 又怕事, 你叫那些公務人員來搞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那是抓瞎.... 就算有熱情的少數, 但上面沒肩膀, 一旦遇到麻煩或抗爭...
絕對兵敗如山倒, 反倒折了政府自己的威信及公信力!

現實一點看, 就再等個一二十年, 等大家都把危樓住出來了..
那樣想不"921都更"都不成了... 也許問題就"自然"解決了..
但是也許也已經付出不少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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