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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王家、36戶--台灣正義的最後防線是誰(法院還是民粹)


marcus200115 wrote:
又是拿公益與私領域相...(恕刪)


若以樓上大哥所說,政府實施共產主義,我想在立院審議過程就無法通過了,
此外還要修改憲法,難度更高,民主社會不就是如此嗎?
不然我們選舉是兒戲嗎?

民意代表為民喉舌、反映民意,不也是你選他門的原因嗎?
既然已經通過的法案,你再反對,不是等同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HAN5211 wrote:
若以樓上大哥所說,政...(恕刪)


他們現在也認為這個法有問題,認為這個法砸了自己的腳, 所以,
您是支持修法, 還是打算當修法的擋路石頭?


而施行共產主義,以我的瞭解...會是合法的...在這裡舉這個只是說明
法律有問題, 我不是傾獨立的,但因為我國憲法, 法律現階段是朝"國家統一"路線,
所以, 老實說, 在統一的"法律前提"下, 請問施行對岸之憲法, 有什麼
抵觸法律之處呢? 所以, 請別說不可能. 在以前, 我也以為我不同意,且沒有
危樓,公益之類的問題的話 , 沒人可以來拆我的房子, 這次才見識到, 法律之前,
沒什麼不可能...
幽游水雲中 wrote:
對"王家人"只能說,這整件事跟他們真的是超有關的
"文林苑"這件事,也只是一般社會上常見的事情,不過是超級放大版阿

不要說從沒見過,不管住社區,住大樓,住公寓,有關左鄰右舍的,除非事前協調的很好,
要不然不論 洗水塔、收管理費、更換老舊公共設施,就是一定會有幾顆屎在那
"開頭什麼都先跟你說好好好!!!!" 等到東西都準備好了,或是都換好了要收錢,
才在那跟你說 "我沒同意要換唷" "我沒說要付錢唷"這類的屁話 誰住的附近沒遇過這事

王家人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開始也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等到利益分配發現不如他們預期,一番兩瞪眼,抵死不承認有想過要 都更
接下來上法院,卻又發現當初錯過一堆建商洽談的機會,這下靠背 法律又站不住腳了
等到被拆的時候再哭給媒體看,希望發動輿論的力量
不過卻沒想到自己鴨霸的行為也被媒體拍了下來(干擾媒體拍攝),這下同情力量少一半
現在剩下一群大概是休閒系的學生,還在那搭帳篷,體驗都市露營的樂趣
這票學生沒意外等考試的時間到,大概就又自動消失了
那剩下的就是看王家人,有沒有炒舊飯的能力了
不過看到他們去抱怨東西不見,卻又跑去殘骸挖了一雙說是寶貴登山鞋的情況看來
等下波有什麼新焦點新聞的時候,大概就是"文林苑"這事告一段落的時候了


你說這話有證據嗎?還是又是一個勁的亂說?

首先都更案要得到對方簽署的同意書,如果你說的可以成立,請問從頭到尾王家的同意書建商拿到了嗎?如果沒有就是建商的問題,也等於打爆你上述的內容,這是其一,假設你內容不實,可能涉及毀榜王家,王家可以告你毀謗你知道嗎?你可能會是建案外唯一受到損失的人,這是其二。

你自己想想清楚,最好有多少事實說多少話...==
angle2000092000 wrote:
是簡單沒錯,問題就有人覺得不簡單啊
然後一個沒關係的路人在旁邊叫:割啊割啊,30個人都割了你也要割(恕刪)


我的又長又直,價值兩億!
你只出願意出一半?
那等我哪天心情好再來談吧




stai wrote:
文林苑大家一直以建商...(恕刪)



你那甚麼鳥問題

來~~~把你家產權的住址給我,我來去申請都更給你爽一下你就明白了!

民間建商可以用都更這兩個字在台灣無敵劃地蓋屋!你知道這是何等惡法嗎?

他不需要跟你談,可以先劃出範圍跟政府說這塊地我的,政府就同意他開始都更!

開始收集同意書各個擊破後,用大眾利益這招逼少數不同意戶強拆,你懂嗎?

當你家被建商劃入都更範圍後,告訴你你家的財產已經不是你可以決定的了!

只要不修法,你家幾個鄰居同意後,你同不同意不重要了!

分配的比例更是誇張,這我就不多說明了太多案例........

反正就是鄰居可以決定你家的產業保留與否,相對的你也是!但通常過一個%數

可以強拆時建商都亂來了,要分給你多少他決定,你不拿他就以信託方式給你!


marcus200115 wrote:
他們現在也認為這個法...(恕刪)


所以我說,惡法亦法,再修改前還是得遵守,
否則只要認為某一項法律是惡法就可以不遵守,
豈不天下大亂~
HAN5211 wrote:
所以我說,惡法亦法,...(恕刪)


所以惡法不就是要修改, 要救濟. 而也因此我沒問你要不要支持王家,
而是問你要不要支持修法, 因此, 再問您一次, 民意代表與眾官員都說
要修法, 您支不支持修法? 另外多問一句, 民意代表跟官員都說應釋憲
(只是還橋不定誰去), 您支不支持釋憲?
kilio wrote:
強拆王家的問題, 既然都已經不再講法律, 那這時候又來談法?? 法院都判王家輸了.

王家可以說土地是他的, 要怎麼用他自己決定

那建商也可以決定, 王家周圍的土地都是我的, 為何我要為了讓你能出門, 在我建商的土地上面開條路
讓你走?? 我建商的地要怎麼用也是我自己的事情阿


誰能說不講法律?

就是因為講法律,所以現在王家可以回去搭帳篷,因為該地所有權還在王家,所以不能驅離(時間未到)
政府只是依法"拆除"。

當初都更規劃如果排除王家,按"既成道路"條例,要留一條羊腸小徑給王家通行,不然可以王家告建商(告贏之前建商也是有權不開路,讓王家變廢宅)。

現在市政府其實很怕釋憲,釋憲說都更法部分違憲的話,市政府就要國賠給建商,建商要幫王家回復原狀(或是雙方協商,也許真的用2億解決?)

郝市長現在也只能當鴕鳥,看來總統之路要說再見了

有人說會變成政治事件?差得遠。
自由、民視很關注 "民主啟蒙聖地" 阿才的店要被都更,紛紛讓綠系立委表示意見要政府重新評估都更法(都更法當年藍綠一致通過),
對王家被拆聲音就小很多...



HAN5211 wrote:
所以我說,惡法亦法,再修改前還是得遵守,
否則只要認為某一項法律是惡法就可以不遵守,
豈不天下大亂~(恕刪)



沒有我同意就要切我雞雞的法律,那我鐵定造反!

HAN5211 wrote:




所以我說,惡法亦法,再修改前還是得遵守,
否則只要認為某一項法律是惡法就可以不遵守,
豈不天下大亂~...(恕刪)


連執行單位台北巿都談到釋憲這個問題!
硬要北巿府冒著有違憲之疑去強力執行都更法,這樣北巿府裡不就天下大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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