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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若提釋憲, 大法官們態度會是...


lienly2 wrote:
大家互踢皮球, 難怪...(恕刪)
沒擔當

釋憲文這種東西是很神奇的...

它的架構基本上是:寫法是人話;理念是神話;解釋是鬼話....
雖然它是用國字寫成,但裡面會扣一大堆遠大理想和不確定法律概念以及抽象到不行的原理原則,
之後大家就會開始鬼話連篇各自解讀.....
然後兩個人會有三種說法,三個人會有四種說法,之後請類推....
神奇!太神奇了!
若是一般判決主文基本上誰勝誰敗大家都還看得懂...
釋憲文則是可以搞成好像違憲,又好像沒違憲,到底有沒有違憲請各自解讀的神奇境界....


就我個人看法,應該會說沒違憲(但又會說得不清不楚),但相關程序應該檢討改進之類的....
那究竟有沒有違憲嘛?!.........
請各自解釋,每個名嘴都可以是大法官...
釋憲文的最高境界就是:你說是違憲卻又不是違憲;你說不是違憲又好像是違憲;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大家和成一團稀泥..
接下來呢?
當然是名嘴開工,各自表述,一邊一國囉!

我覺得,王家人還真倒楣..

住在那邊好好的,臨時來通知你房子要拆掉都更..

不想要都更,還得自己花時間跟他們開會...

就算開會又怎樣,36:2還是少數得服從多數,

搞不好王家人去開會,更讓台北市政府有理由可以拆...

一個都更,把王家人整個生活作息全打亂了,這跟古代的滿門抄斬有啥不同??...


大法官釋憲,我並不期待..

基本上等大法官解釋出來,不知道要換幾任總統了

而且,大法官作出的結論,大部分又臭又長,模擬兩可..

依台北市政府的個性,就算大法官解釋後,不依法行政的例子太多了..

不論如何,我覺得現在台北市政府就是要拖,拖到媒體都不報導,拖到大家都忘掉...

然後整件事就不了了之...

反正房子都拆了,只要媒體開始不關注這新聞(報久了,大家看累了,沒啥新進展)...

到時候再叫建商補貼點錢給王家,都更案圓滿落幕..

axr6902421 wrote:
我覺得,王家人還真倒...(恕刪)


先懂法律再來說吧,都更條例很清楚寫在那了。已經很多神人po出條例了,這邊我就不再獻醜。
法律就是規定要你在期限內提出你不同意的伸張和表達,你都不出聲它就當你無意見。你無意見那我就納入了,不會管你怎樣想無意見是怎樣的意思。惡法亦是法,這邊說一堆也不會改變法律條文,不如多了解一點法律條文規則較實在,法律知識大家一定都要清楚
我倒是滿想知道
強制將袋地劃入都更範圍有沒有違憲
因為最大的爭議不就是王家是袋地的事實嗎?
有錯請指正
我猜會是和稀泥式的回應
雖然違憲, 但...(重新檢討程序, 或拖延到王家受不了了)

前政府時大法官在審NCC委員的指派一案我記得就是如此, 雖然違憲侵害總統職權, 但可以拖到這屆屆滿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文林苑到底要如何處理呢?

隔了這麼久了

政府還是無聲無息

難道這就是政府所謂的 "效率" 嗎?

axr6902421 wrote:
我覺得,王家人還真倒楣..

住在那邊好好的,臨時來通知你房子要拆掉都更..

不想要都更,還得自己花時間跟他們開會...



不光針對都更這件事情,即使在民主社會,很多事情百姓還是有義務要參與的。
你要參與投票,要花精神監督政府,要主動去了解法律,要服兵役,要參加義務教育......
不能認為自己把門關起來,與外界隔絕不理世事就沒事。
有時候自以為沒有做甚麼錯事,用消極的態度面對外面發生的事情,反而會大禍臨頭。





AL168 wrote:
比較好奇文林苑都更案...(恕刪)


釋憲是檢視法律條文有無違憲,跟"個人的決定"有啥關係?


Cakosama wrote:
我倒是滿想知道
強制將袋地劃入都更範圍有沒有違憲
因為最大的爭議不就是王家是袋地的事實嗎?
有錯請指正(恕刪)


不管是不是袋地,建商應該都能把它畫入都更,只是地主可以主動表明不參加。
那袋地到底有沒有權力退出都更?
如果依現行都更條例,袋地沒有權力退出的話,
我倒想知道,不准袋地退出都更這一點有沒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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