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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台北市都更~那市政府國庫可以拿到多少啊?

siulung wrote:
看他弄敦化南北路自行...(恕刪)

使用率低就算!雨天或潮濕時還很危險,色漆地面非常滑! 根本是殺人陷阱!
所以說,我找一堆人集合起來,跟你說你家現在的位置要蓋大樓,我們所有人已經決定好了,你們這5%不能反對我這95%,你們獨自擁有的產權地權都要跟我們這95%的人平分,你說你家有100坪,那我蓋好後含公設比還你100坪,然後剛剛說的產權你就從100%變成5%,你說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海狗 wrote:
看畫面王家好像是獨棟...(恕刪)


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這次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57%,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91%,變成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很有技巧!!這就是玩法阿!
我攝影...故我在...

lelotw wrote:
內文也不看清楚,屋主早死了!現在這棟房子只是標本模型,放在公司前當活廣告,騙一些傻瓜感動一下而已 ...
...(恕刪)


但是社會上還是有被建商及廣告主是建商的媒體蒙騙

自以為不是傻瓜的傻瓜通常活得比較快樂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所謂95%的權益, 也是因為建立在建商與市府所營造的前提下...
市府沒核准都更, 其實核准了也ok..
建商沒算偷跑嗎?他的都更設計案, 是按照全拆了之後來設計?
沒有全部建物談妥就先拆了其他95%住戶?
如果這兩互不妥, 不能按照95%的住戶範圍去做設計..?
先設計了, 先拆了, 現在才來說兩戶影響95%權益...

我個人不認同政商的做法, 支持兩戶!

Jason K wrote:
行政訴訟全都敗訴定讞,其中沒有違憲也早被確認幾百次,為何有些不懂法律的人硬是要説他違憲?憲法到底是大法官説了算還是一般人説了算?所有權不是絕對權利,不能無限上綱,連這基本道理都不懂嗎?


行政訴訟是行政法院的法官判的,他們是為政府服務的,台灣的法官是有價錢的,這是眾所皆知之事,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條法則在法院早是不能說的秘密。

都更法有無瑕疵要交給大法官去決定,但是在本案中,壞虎豳和建商為了利益,硬是利用都更法去強暴了公民居住權利,這才是要重視的焦點。

一個獨棟的透天厝,並沒有影響到都更的開發,卻因為建商的貪婪,硬是要將其併入都更範圍,
然後用民粹來強姦屋主一家,這就是您口中的公理正義。
這種政府跟強盜小偷共犯有何不同
還晚上來拆
憲法拿去燒一燒好了
反正都要一國兩區
跟中共有甚麼不一樣
乾脆實施共產主義好了
甚麼狗屁都更惡法
那兩戶又不是在中間
好個官商勾結
吃像還真難看
光明正大強姦憲法

swdawebber wrote:
所以整個都更的精神是...(恕刪)

你拆遷也會有補償啊
而且也要95%以上的人同意啊
哪有建商爽就能隨便亂拆這種事
歪曲事實
等兩年後,文林苑早就蓋好了,王家不是搬進新家就是賣掉,拿了幾千萬去另覓新居了!
到時候是不是在王家的新居訪問他們,要大家回憶今天被拆的悲慘情況?搞笑啊?

倒是現在板上這幾位,到時應該還住在老公寓跟蟑螂為伍吧?如果你家要都更,讓釘子戶擋著,不要忘了通知大家去聲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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